市属国企利润上交比例,2020年将提高至30%

广州日报 记者 何颖思  2016-07-12 11:09

11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网站获悉,《广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下称《预算办法》)等三个文件全文已经公布,今年起至2019年广州市国资收益利润上交比例从20%提至25%,到2020年将提高到30%。

此次公开全文的是《广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管理办法》。根据《预算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反映当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预计入库数及上年结转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其中,市属国企的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收入按100%上交。

以往税后利润的上交比例一直为20%,而从今年开始,上交比例将逐步提高,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以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在抵扣以前年度亏损和计提法定公积金及其他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后,按规定比例上交:2015年按20%上交;2016~2019年按25%上交;2020年按30%上交。

此外,今年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根据《预算办法》,今年起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按当年利润收益的20%(今年约8.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以后每年调入比例增加2个百分点,2020年调入比例达到28%。

 


编辑 姚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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