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立学校招生首认户籍房产

河源日报 记者 刘远朋  2016-07-12 10:05

进入招生季,家长们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关注强烈。近日,河源市府办印发《市直和源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明确市区公立学校将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首认户籍及房产、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建立完善市区公立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据悉,本方案自今年秋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

招生原则:首认户籍房产

近年来,河源市区新建、改扩建了多所学校,但学位仍然紧张,大班额现象在部分学校依然突出。据了解,目前,源城区每年要解决约4200名非源城户籍学生的上学问题。

日前,河源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方案》,以严格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市区公立学校遵循“免试就近入学”以及“首认户籍及房产、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分批次、分阶段、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阳光招生。

根据上述原则,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其它符合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第二批是不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均按照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

招生规模:小学每班50人,初中每班55人

根据《方案》,市、源城区教育局每年4月将下达学区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则由市、源城区每年根据各片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市区学龄人口超过8000人,为改变当前市区学校大班额现状,《方案》提出要严控班额,小学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5人以内。非起始年级的空余学位,可以按照规定招收转学就读学生,但严禁超限额招生。

在入学年龄上,《方案》明确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每年5月11月网上申报

需要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每年的5月、11月份(今年的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登录“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就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表、户口簿、房产证和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已作抵押的,由市、源城区房管局出具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6月、12月下旬,经相关部门并联审核后,各校将确定新生入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源城区教育局将在7月、次年1月确定录取人员。

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

今后,市区学校招生纪律更加严格。《方案》明确规定,严禁市区公立学校出现擅自超计划、超范围招生,随意增扩班级班额,擅自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提前签约录取学生,审核把关不严等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造成班额过大的,将严格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此外,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核后下发的入学名单,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建档学生人数与招生人数相符,做到“人在校,籍在校”、“人与学籍对应”。

编辑 李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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