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滴滴副镇长博得同情,如何对基层公务员“精准扶贫”?

我是公务员微信公号  2016-07-12 09:06

6月15日上午,洪升驾驶私家车前往歙县开会、送材料期间,接了一个滴滴出行网约车单,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后,被当地出租车拦截并指责其违规营运。之后,歙县纪委和运管部门根据举报介入调查。

6月16日,洪升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其因生病造成家境较困难,医疗费开支大,要还借贷,就用私家车开通了滴滴出行软件,5月份开始接单,到被查时接单300余个,毛收入两三千元。

当收入低于自己的心理预期时,很多人在生活的压力下就选择找一份兼职,在正常的工资收入外获得另一份收入贴补家用。一些白领白天上班、晚上开车去摆地摊,这种事屡见不鲜。最近,关于公务员兼职的新闻突然多了起来,引发了公众的围观和议论。

在拥有“徽墨之都”“歙砚之乡”“徽剧之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的安徽省歙县,最近因为一则官员兼职的新闻而备受关注: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在前往县城办事的途中,通过“滴滴”软件,驾驶自己的私家车顺路拉了个“私活”。可不走运的是,或许早被人盯上,也或许是正好碰上,正在载客的副镇长洪升被几名出租车司机堵住并举报。因为副镇长的标签,这则貌似普通的私家车通过“滴滴”软件载客的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公务员兼职开“滴滴”,洪升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不过恰逢其会,成了“出头的椽子”。2016年年初,笔者去陕西省西安市出差,晚上六点通过“滴滴”打了辆车,接单的司机自称是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名副处长。该副处长认为加班到这么晚了还没加班费,开自己的私家车回家,拉个顺风车贴补下油费,何乐而不为?在短短20分钟的车程中,这名副处长司机介绍了西安市的夜景与注意事项,让人对西安的好感大增。

从规矩上来说,无论是副镇长洪升还是这位副处长,通过“滴滴”拉活,都是一件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在国法、党纪之前,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当是严格红线。否则,这和办事中心公务员嗑瓜子聊天却不接待办事群众有何区别?退一步说,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干私活,导致上班时间哈欠连天,岂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渎职?

然而,在规矩之外,副镇长开“滴滴”专车却获得了舆论的同情和宽容。往大里说,当前反腐进入“深水期”,无论对于“老虎”还是“苍蝇”,公众均深恶痛绝。

相对于那些动辄贪污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腐败官员来说,公众对副镇长开“滴滴”的宽容程度更高,甚至认为这是另类清廉的表现。

往小处说,副镇长洪升身上是基层公务员生存现状的生动反映:来自农村、离异、贷款看病、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还了十来年、半年工资只有1.8万元……这种个体式的悲情很容易得到公众同情,开“滴滴”补贴家用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务员兼职不是件新鲜事。湖南省桃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楚奇兼职律师,河南省济源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请病假搞微商,二人均被严肃处理,这同样引发舆论关注。但与尹楚奇、张嫣嫣事件不同的是,洪升开“滴滴”却给管理部门出了个难题:到底该严肃处理还是该灵活处理?

借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的话来说,反腐败政策需要考虑秩序维度的因素,不能简单讲规则不讲道理,而要把缓冲地带变成反腐败的同盟力量。

具体到“滴滴”副镇长这一案例,是否可以“网开一面”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不论如何处理,本事件仍然存有一个大大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对基层公务员“精准扶贫”,帮助他们改变窘境,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让其有尊严地为群众提供服务。这恐怕是我们更应该深思的问题。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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