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提出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落实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韶关日报  2016-07-11 09:28

  韶关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童铜韶 张伟 杨纯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日前,韶关市政府结合韶关实际,就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韶关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主要内容有:一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扩大重点领域投资。即在铁路建设运营、公路建设、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民航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枢纽及交通智能化项目建设、能源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事业、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区域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投资。

二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即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三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即发挥政策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股权、债权直接融资力度,推进资产证券化,探索创新信贷服务,完善收益权属流转和交易机制,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创新国际和区域融资机制,加强政银企社对接。

四要改进重点领域价格形成与调控机制。即理顺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健全市政基础设施价格调控机制,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

五要完善重点领域社会投资用地政策。即保障重点领域社会投资项目用地,完善土地开发利用和收入分配政策。

韶关市明确,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是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协力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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