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7月13日补录,学位均为民办高中

南方+ 记者 李永霞  2016-07-11 08:48

中考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怎么办?日前,东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东莞今年将继续实行在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安排空余学位补录工作。补录将在7月13日进行,目前仅有民办高中学位供应。中考分数达到50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东莞普通高中的补录,补录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

7月9日,东莞市中招办公布2016年东莞中考第一批次常规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注册。最近两天,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各校规定,正在陆续前往录取学校注册。而尚未接到录取通知的考生,可在考生正常注册结束以后参加补录。

东莞市中招办通报,因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完成,不再安排补录。今年提供补录学位的高中均为东莞的民办高中,补录考生将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补录。

同时,市中招办提醒,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补录工作将在7月13日正式进行。当天17时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届时,市中招办将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

7月14日,市中招办将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并通知已被学校补录录取的考生于7月15日前往相应学校注册。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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