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行政警告,罚款5000元

安徽网  2016-07-08 20:32

7月8日,安徽歙县监察局决定予洪升以行政警告处分。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此外,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以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对其罚款5000元。

编辑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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