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探路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市民领补贴,可选租房券

南方+ 记者 张峰  2016-07-08 11:28

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发布《惠州市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实施意见(公众咨询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机制,并提议采取直接发放租金和发放租房券两种形式相结合。

《意见》对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样给力,在明确保障模式之余,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将给予房屋评估价格10%—20%的额外奖励,并优先享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民登录惠州市住建局网站可查询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在7月21日前书面反馈。

有利缩短安置时间

在以往的住房保障过程中,政府新建保障房小区,待房屋完善后组织保障住房家庭摇号选房,结合房源供应状况阶段性进行统一分配。尽管极大程度上保障了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但小区位置较偏远、配套较缺乏的投诉仍不断出现。

“采取货币化保障的方式将有效改变这一局面。”市住建局住房科相关负责人对此介绍,通过住房保障货币化,住房保障家庭以后将可以自行在市场上购买或租赁住房,而政府则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贷款贴息、租房券等货币化等形式予以帮助。

《意见》介绍,货币化保障形式的实施将由各级政府来主导,采取群众自愿的形式。与此同时,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对象和范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补偿政策、标准、方案等信息必须得到及时公开。

对于补贴方式转变所带来的好处,该负责人说,由于保障的主体人群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群体,自己去租有效地解决保障房与自身工作、小孩学习等难题。另外无需建设周期和完善分配周期,将有效缩短安置的时间。

在保障群体的区分上,《意见》主要表现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机制的完善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通过向保障对象发放租金补贴、租房券等形式,增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和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保障人群的租金支付能力;棚改的货币化安置则出台安置奖励标准和优惠,并探索产权式住房货币化保障模式。

现金补贴或租房券可选

针对未来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意见》指出,货币化具体将表现为直接发放租金补贴和发放租房券两种形式,根据居民自身的意愿可任意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补助方式将意味着不同的保障形式。对于选择直接发放租金的,经审核,可自行到市场上租住符合条件的住房,再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直接划入该承租家庭账户。

而对于选择租房券的保障房家庭,待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其租金补贴金额后,可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领取1年租房券手续,再去租房。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可通过租房券直接抵房屋租金。房东则凭租房券到政府办理等额租金补贴。

当前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小区户型都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主力户型为45平方米左右。一旦实施货币化,对于保障家庭承租的面积是否仍将有限制?意见介绍,对于房屋不会限制,但在补贴金额上将按标准实施。两种方式的补贴金额均按照单套实际承租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算)按月补助。

另外对于各片区发展程度的不同,租金在保障标准上也将差别化定制,以引导人口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在保障对象的要求上则仍将与此前雷同,根据城镇居民低保家庭和收入情况分档实施。

棚户区改造选货币化安置有奖励

除了公租房保障被纳入货币化保障之列,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样也被纳入《意见》中。据介绍,在未来3年,惠州按计划将完成棚户区改造3700户,而其中有1873户左右需通过货币化安置。意见另外也强调,针对商品住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县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原则上也不能低于50%。

为了提高市民选择货币安置的积极性,《意见》在安置环节将奖励措施予以明确。要求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给予房屋评估价格10%-20%的奖励。

如果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面对房价上涨出现置业难或安居难将如何应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政府将协助市民购买安置房。另外还将搭建信息平台、组织团购等方式,协助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可主动调整价格,为棚户区居民提供房源。

另外,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政府还将为其打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道。对于货币补偿后仍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棚户区居民,可优先安排入住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或享有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也在探讨通过协助发放购房补贴、提供贷款贴息等形式,扶持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居住超过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口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形式去库存。探索包括共有产权住房在内的产权式住房的货币化保障模式,在房屋预(销)售前,确定双方持有产权份额、产权赎回方式和回购方式。

延伸

1.阶段性的配租是否还会出现?

针对是否会出现以往的集中配租局面,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直言肯定会。虽然政府不再新建保障房,但已建的公租房小区及在建的小区和开发企业配建的公租房部分仍有房源,且采用回购商品房的形式补充房源也需要配租,因此未来将不会是某种单一的形式,而是会变得多元化。

该负责人介绍,货币化保障方式并不是新鲜事物,一直都有存在。在龙门县就一直采取这一模式。在今年惠州将完成250套货币化补贴任务,惠东和博罗各100套,龙门50套,目前进展顺利。

2.已入住居民为选择资金补贴退租怎么办?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直言在《意见》研究阶段就有所考虑。在补助等级和金额的设定上将有所降低,让入住保障房小区的居民获得更大的利益。

公租房小区仍旧具有吸引力,规范的管理和现代化的小区规划都是亮点。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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