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证国土证两证合一

南方+ 记者 张峰  2016-07-05 08:32


目前持有房产证的市民,只要不发生新的交易或更名,旧证不必更换。 王昌辉 摄

惠州不再分开颁发房产证和国土证,而是两证合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从6月30日起,惠州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全面实施,统一颁发全国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旧版的房产证、国土证、他项权利证等证书不再发放。具体到既有的房产证件等,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执行“不变不换”政策,旧证将正常使用,但在办理变更时则需办理新证。

不动产变更需办理新证

近日,市国土局、房产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惠州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仓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标志着惠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

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6月30日起,市本级(惠城区)及各县(区)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该负责人另外介绍,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将停发,海洋部门、林业部门不再受理海域、林地等登记发证业务。而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后纳入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新政实施,市民既有的旧证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直言,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不换新证对市民没有实质性影响,但若进行交易、抵押、更名等,旧的产权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对于目前手上持有房产证的人士,只要不发生新的交易或更名等,旧的房产证或国土证等不动产产权证书不必更换,持续有效。

研究指引政策解决过渡期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启动也带来了困惑。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已办完房产证未办理国土证后续该如何操作受到市民关注。

该负责人介绍,因为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已经全部停发,市民办理的原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但国土证将不再办理。如需要办理,可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届时该局将会把房产证收回注销,并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书内。

也有市民对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限延期表现出不解。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二手房过户量过大,而办理不动产登记又必须先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所以导致办理时限延长。针对此情况,他们将加大人手,简化流程,加快办理速度。

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由于当前城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处在过渡期,多证合一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职权的合并,其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该局将逐一将问题收集并上报政府,届时将出台一个完善的指导政策,用于指导市民解决再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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