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 深圳交警明天起正式执法

深圳特区报 记者 解树森  2016-07-03 10:34

明天起,针对高速公路所有车辆和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重点车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交警部门将正式开展执法。

6月27日开始,深圳交警针对“不系安全带”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所有车辆前排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规定的后排乘客没有系安全带行为设置了一周执法过渡期,予以提示和警告处罚。明天起过渡期结束,交警部门将对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正式开展执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后排不系安全带是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分别处罚。

高速公路上,所有车辆的所有驾乘人员,必须全部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客,驾驶员违法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城市快速路上,严查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这些重点车辆的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客,驾驶员违法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城市主干道上也严查重点车辆,对驾驶员违法的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

上述以外的其他道路,交警部门主要查处前排不系安全带的情况,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副驾驶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驾驶员违法的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

另外,安全带缺损的车辆上路行驶的,将被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记者接到不少市民反映,称车辆后排没有安全带,担心被罚。据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执法是依据国家的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这个标准对于现在城市设有站立席位的公交车、部分货运车辆中间位置没有要求设置安全带。只要符合国家标准,没有配置安全带的交警部门不予处罚。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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