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2 09:54
南方日报讯(记者/唐林珍 通讯员/梅公宣)此前,在梅州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流动人口需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梅州于3月底选取了城区的新中派出所和宝华派出所试启动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试启动以来,给流动人口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受到了一致好评。
为此,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梅州实际,梅州自7月1日起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届时梅州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均能受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证申请。
办理范围:
离开户籍地的我省户籍居民可向居住、就学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业务。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原居民身份证;
3、《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
4、《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收费标准:
1、身份证到期换领:20元/证;
2、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办理时限:
自申办之日起60日内。
领证方式:
1、受理机关领取(非户籍地);
2、邮寄领取。
临时身份证办理:
如需临时身份证的,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