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广州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基准费率增至八档

南方+ 记者 金羊网  2016-07-02 08:51

记者1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定于7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工伤保险八档差别基准费率新政策。同时,大幅度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

据悉,广州市之前工伤保险的行业分类为三个档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广州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重新划分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差别基准费率将由原三档0.5%、1.0%、1.5%相应调整为八档0.2%、0.4%、0.7%、0.9%、1.1%、1.2%、1.3%、1.4%(工伤保险由单位缴交,个人不需要缴费)。

记者浏览新的《广州市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一览表》了解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等行业被划分为一类风险,基准费率为0.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行业为风险系数最高的第八类,基准费率为1.4%。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此次调整将遵循“只降不升”的总体原则,执行新费率政策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较原标准升高的行业单位,在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仍按原标准执行。

此外,广州市之前的规定为浮动费率上浮七个档次,最大升幅35%;下浮六个档次,最大降幅30%。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加大了浮动比率,上、下浮动幅度可达50%。工伤事故发生率低或未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最高缴费率可降低至50%,同时可得到最高约10%的费用返还。

经测算,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后,新的基准费率标准较之前的标准整体可降低约21%,每年可为参保单位减少缴费负担约2亿元,达到了大幅度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的目标,并可保持基金收支平衡。

 


编辑 姚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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