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11:39
近年来,陆丰市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多次组织执法队伍,对饮用水源环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该市每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均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行动按水源保护区标准,查明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情况及放养畜禽、旅游开发等活动,并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水质安全。同时,调查该市所有饮用水源地现状,查清饮用水源规模、取水量、服务人口、保护区划定等基本情况,并建立起饮用水源地环保档案。
此外,该市依法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安全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场和网箱养殖等污染源的违法建设单位发放停止生产建设通知书,并对一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一级保护区内违反规定建设的项目责令拆除或关闭。
【来源】汕尾日报
【作者】李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