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江芬
2016-06-27 17:17
南方日报讯 27日,笔者从香洲区教育局获悉,从今日起香洲区户籍学生家长可利用微信公众号“香洲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等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拟录取学校。
香洲区教育局提醒两类不同情况学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类(已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9-30日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表、拟录取回执及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未在此时限内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如拟录取学校学区安排有误,家长须带齐有关材料原件于6月27-28日到香洲区教育局201室或6月28日到报读学校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学区有误复核的户籍类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学区安排按原来安排为准,不再变更。
第二类(暂无拟录取学校,需补充提供房产佐证材料的):家长须于6月28日带齐有关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如申请入学的房产证原件或房产信息登记表或无全权房产证明、户口本或祖孙关系证明等)到报读学校现场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