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哲
2016-06-24 20:35
自贸区内的高层次人才在片区所在市购房、子女就学、购车上牌均可享当地户籍人口待遇,竞拍车牌费用还有补贴;港澳台居民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可享便利……
日前,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创业支持、综合服务等三大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
其中,出入境的签证与居留、创新创业激励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住房保障、子女就学、交通出行便利等内容都是广东自贸试验区为促进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创新创业而推出系列亮点政策和举措。
自贸区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可享便利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由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分类制定急需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金融、航运、贸易等多方面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并简化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程序。
而在完善高层次人才签证及居留政策方面,提出实行更加便捷的签证政策、实行更加开放的居留政策和为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三个方面措施。
如在区内交流访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从事商贸活动的外籍人员,可凭片区管委会函件和区内单位邀请函件等材料,分别办理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F字签证和不超过1年的M字签证。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工作证件期限延长至5年。在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区内单位聘雇证明以及外国人工作证件等材料,办理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与主申请人一致的居留证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照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办理往来香港1年多次、往来澳门3个月多次的商务签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