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1 08:36
环保是大事,它关乎着人类的生存和人民切身的利益。环保是小事,人人都有环保责任,环保更要落在细节和实际工作中。为何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穷?该以什么方式和思路杜绝假数据呢?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媒体报道,环保部门开始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指标如何确定,改善效果究竟如何,必须依靠环境监测数据来评判。总量控制制度如何完善,如何更好地进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也必须依靠监测技术体系支撑”,在2015年4月1日召开的全国环境监测现场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的这席话道出了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唯因环境监测数据是进行判断乃至下一步抉择的依据,那么数据真实显然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底线,否则,根据虚假的信息只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抉择。
事实上,对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的要求也是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从环保部近年的多次通报中可以看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个“老问题”并未因为新环保法的实施而获得根本解决。随后环保部又制定了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将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各地环保部门最近密集展开行动,并以行拘企业相关负责人这种罕见的“雷霆”动作震慑数据造假行为,旨在显示捍卫新环保法的决心和意志,值得赞扬。相信未来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性质的认定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何以造假仍然层出不穷?有媒体经过调查后得出了结论: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是造假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毋庸置疑,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曾坦承,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可能只有百元左右,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
针对企业造假成本低的事实,有必要使用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使其知晓代价高昂而放弃侥幸的心理。但需要注意的是,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主体其实远非企业这一个角色。
2015年4月2日《人民日报》引述吴晓青的话说,“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监测系统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而中央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组长则在一次讲话中举出了几例监测人员造假的案例,警示环境监测领域的廉政风险在日益加大。
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中,不仅仅有见利忘义的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的环保部门也可能扮演了暧昧难明的角色。而正是由于参与者不少而且往往身份复杂,使相关治理工作变得愈加艰难。
如果对这种格局有着清晰的认知,也许就会在“抬高违法成本”、“严格执法”等常规措施之外,就治理造假提出一些新的思路。首要者在于,需要让环境监测信息进一步公开。一些企业之所以心怀造假可能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就是因为相关信息没有晒在阳光之下,知者越少被发现的概率就越低,而公开正好是一剂对症的良药。其次,新环保法中有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条款,在数据造假屡禁不止的现实之下,环境监测走向社会化是否需要提速?
环境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只要行之有效,治理造假的措施不妨多尝试。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治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或需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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