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检察机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

南方+ 记者 朱晋  2016-06-20 08:36

6月20日至24日,东莞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据通报称,今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件37人,均属大案,其中要案2人(正厅级1人,副厅级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97.59万元。以上案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等。

指定专窗统一接受群众举报

加强举报线索保密措施,让群众放心举报。东莞市检察机关专门制定了举报线索保密工作规则,指定专人专职一个窗口统一接受群众举报,设立专门场所接待群众上门举报,设立12309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专区接受群众电话、邮件举报。加强线索内部管理不泄密,举报线索在检察机关内部的保管、流转只限定在专职人员和承办人员间,对经手线索的工作人员也制定了严厉的泄密惩罚措施。

加强举报人保护措施,让群众举报无后顾之忧。东莞市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加强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多项举报人保护规定,保护范围涵盖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根据不同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举报人人身安全正在受到威胁”等五类重大紧急打击报复事件,一旦发现,马上成立快速反应小组,实施派人保护、联合公安机关保护等措施,同时对打击报复行为展开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实行举报奖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群众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案件,经查证属实,人民检察院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根据贡献大小和追缴赃款赃物数额,给予奖励。经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举报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打“虎”拍“蝇”,查办大案要案。坚持从群众看得到的腐败入手、从群众感受深的问题着眼,勇打“老虎”,勤拍“苍蝇”。如立案查处某规划办青苗清点小组组长谭某胡等人利用拆迁之机骗取国家青苗补偿款的贪污系列案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全力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土地征用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个领域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0人,同比增长172.7%。如立案查办陈某培等人通过行贿当地党委负责人400余万元后将不符合标准的农用地违规转为工业用地;查办某财政分局工作人员叶某凤滥用职权导致1786万元涉农土地财政资金损失的特大案。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现已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人,如立案查处李某生、卢某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扶贫工程款一案。

继续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打击行贿数额巨大或多次、向多人行贿案件,严厉惩治大肆拉拢腐蚀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共成功查办行贿犯罪7件15人。

严防“提钱出狱”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1216件,其中纠正不当情况59件,防止违法“减、假、保”现象发生。强化对羁押措施的监督,办理无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依法释放在押人员8人,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

提高监管场所内的检察服务水平,受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申请453人次,主动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616人次,畅通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渠道。加强对缓刑的执行监督,监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238人次,利用社区矫正部门的手机定位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防止脱管漏管。

保护被监管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帮助被监管人追回小汽车1辆、现金52000多元、手机30余部等非涉案财物。防止“以赦谋私”,开展特赦案件复查工作,对东莞地区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进行审查。加强对被监管人员死亡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依法开展死因调查、鉴定、责任追究、善后处理等全程检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大力排查“牢头狱霸”,重点在羁押场所排查在押人员是否存在强买强卖物品、拉帮结派、欺负老弱病犯等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防超期羁押,向办案部门发出超期羁押预警2822人次,及时纠正违法羁押。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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