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晓晨 2016-06-19 23:02
备受关注的珠海“掌上品”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了新进展。记者19日从珠海市公安局了解到,该案于今年5月从公安部门移送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目前,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已将部分犯罪嫌疑人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3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收到广东掌上品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
经查,2014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增(男,1964年生,北京人)、邹某(男,1974年生,江西人)等人在珠海先后注册成立广东掌上品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嫌疑人以发展电子商务销售进口商品为掩饰,以倍投2万美元(按1:6.5的汇率折算为13万元人民币)加盟公司的网上商城,两年后连本带利返还2.8倍(后期为2.6倍、2.4倍)的高额利诱。以在境内外召开经济论坛和推介会为宣传途径,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015年6月5日,珠海市公安局联合广州、北京警方,在珠海、广州、北京三地同时采取收网行动,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增、邹某等32人,逮捕23人,冻结大量涉案资金,尚有部分涉案资金正在追缴之中。现已核实此案的集资参与人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6800余人。
集资参与人自述:
已察觉异常,希望没那么早出事
19日,在珠海市公安局,南方日报记者见到了该案件的两位集资参与人肖先生和黄先生(均为化名)。二人神情沮丧,面对媒体采访也显得小心翼翼,一直强调不能使用真名、不能露脸。
南方日报记者:当初是怎么接触到“掌上品”的?
肖先生:朋友介绍,都是熟悉的信得过的朋友。
黄先生:我也是。包括我跟他(指肖先生)也是很好的朋友。
南方日报记者:你们投了多少钱?
肖先生:我投了5份,就是10万美金。
黄先生:我投了3份,6万美金。
南方日报记者:拿回了多少“利息”?
肖先生:它是每周返利,一份本金(2万美金)一个星期可以获得大约1500元人民币的利润。我是2015年4月底进去的,它6月份就出事了,期间返利了1万多美金,也就是10%多一点。
黄先生:我去年5月份投进去,最终只拿到了4周的返利。没去仔细算过,总共也就回来了1万多一点人民币吧。
南方日报记者:有没有参加过“掌上品”组织的活动?
黄先生:我去过。我刚投入资金两天后,他们就组织了那个三亚论坛。论坛规模非常大,约有四五千人,我们都是免费住在豪华酒店里。他们请了好几个明星,还有美国来的专家。包装得非常有实力的样子。
南方日报记者:在你们投钱之后,有没有察觉出异常?
肖先生:他(黄先生)去了三亚之后,回来跟我讲那边的情况。我当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们对投资人(即集资参与人)的奖励太离谱了,那些较早投钱的投资人竟然可以拿到豪车作为奖励。我当时就觉得像传销。但是,我们这个投资是不能退出的,合同规定你的犹豫期只有一个星期,比一般金融产品的犹豫期要短。所以,我只能希望它没那么早出事。
【校对】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