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把3个月儿子2万元卖了,幸好警察蜀黍出手了

南方+ 记者 盛正挺  2016-06-17 23:23

记者6月17日从南海警方获悉,一位21岁的未婚妈妈,因生活拮据,将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后收取了收养人2万元的营养费;但是在与儿子分离后,又突然后悔了,幸亏南海警方行动迅速才使孩子又重新回到妈妈的怀抱。

未婚妈妈 生活拮据将子送人

小郭(女,21岁,贵州省安顺市人)曾在广州某沐足店工作,期间与一名男顾客发生关系后怀孕了,由于不知道该名男顾客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小郭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之后小郭离开了广州搬到了里水镇胜利丰岗村一出租屋暂住,直至2016年3月9日,小郭在里水医院生下了儿子。

刚生完儿子的小郭无法工作,又无其他收入来源,辛苦积蓄的几千元对于她们两母子来说就是杯水车薪,眼看着再也没有能力抚养好孩子,小郭便萌生了将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的想法。

通过朋友的介绍,6月11日21时许,小郭在丰岗村牌坊下将儿子交给了前来收养的陌生人,收养人念在小郭辛苦生下并抚养了儿子3个月,于是拿出2万元营养费交给小郭而后便驱车离开。

悔送亲儿 报警求助警方快速追回

刚把儿子送走1天,初为人母的小郭对儿子的思念却越来越强烈,渐渐地产生了悔意。6月12日晚9时,内心无比纠结的小郭来到了里水派出所,她告诉民警,自己因没有经济能力照顾儿子,于是把孩子送给一对陌生夫妻抚养,可现在后悔了,想找回自己的孩子。

听完小郭的诉说后,里水派出所民警意识到小郭因收取了收养人的营养费而涉嫌违法。但是看着后悔又思念儿子的小郭,里水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马上介入调查。由于小郭不知道收养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和地址,办案民警只好从介绍收养人给小郭的那位朋友着手。

经过仔细询问,办案民警得知收养小郭儿子的是广西容县杨村镇横山村内的一对夫妇。为确认孩子是否还在村内,办案民警马上与广西容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请求当地民警前往确认。6月13日10时许,办案民警收到广西容县公安局发来的确切情况,最终锁定孩子的位置,这离小郭报案求助仅仅13小时。

母子团聚 民警耐心劝导帮找工作

6月13日下午16时许,怀着复杂心情的小郭在里水派出所民警陪同下前往广西容县公安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小郭终于来到了广西容县公安局。而早在一小时前,收养人已将小郭的儿子带到公安局等候她的到来。从民警手中接过儿子的小郭,两行眼泪顿时就留下来了,出于一位母亲的本性,小郭深深的吻向了儿子的额头。

为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办案民警与小郭进行了一次语重心长的谈话,并告诉她孩子需要妈妈,日子再苦也不能把孩子送人。鉴于小郭是未婚妈妈,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办案民警主动帮她联系辖区及周边镇街厂企、销售部等多个部门,最终帮小郭找到一份卖家具的工作。听到这个消息后,小郭十分感谢民警为她做的一切,并承诺会好好工作和照顾好孩子。

南海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孩子不是物品,不能随意送养买卖。如果确实无力抚养的,要按照我国《收养法》有关规定履行合法收养程序才能收养,避免发生像小郭那样因为自身的无知而涉嫌违法的事。

法律链接

《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一条第3款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张玲 巢海文

编辑 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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