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卫静雯 2016-06-17 10:26
近日,有市民在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二社祠堂门口的鱼塘发现一块碑刻。经均禾街文化站以及白云区文化遗产办公室负责了解,初步认为该碑刻内容有助于清湖村村史的研究。
鱼塘石阶现石碑
据悉,这块石碑高1米余,擦去灰尘,碑上文字显露:“……不得乱砍竹木,如有抓获,罚银十元……”,落款为清湖村十八社。
“这块碑刻在二社祠堂门口的鱼塘石阶发现,我们觉得这不是一块简单的碑刻,于是汇报给村委。”村民李叔说,根据碑刻内容分析,碑文或为清湖村的乡规民约,从落款“清湖村十八社”可看出,清湖村曾非常强大,有至少18个社。如今的清湖村,仅剩7个社。
根据《新市镇志》记载(清湖村原属新市镇):清湖村先民于南宋时期从南雄珠玑巷迁到花县,而后再由花县迁入清湖村。该村主要以李、黄两姓为主,目前已有近800年历史。该村在明朝的时候叫做大清湖,到了清朝的时候,因避“大清”之讳,遂去掉“大”字,更名“清湖”。
据记载,清湖村旧时位于官路附近,建有航路通往流溪河,明朝时居住人口一度超过两万人,当时有“大清湖,小广州”的说法。后因村民参加“反清复明”活动,清湖村遭清政府“散村”。
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申报文物
记者从白云区文化遗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处了解到,民间传说中清湖村曾村域面积大、人口众多,如果相关说法属实,当时清湖村为了加强管理,立下乡规民约,那么这块碑刻对研究清湖村的村史有着重要作用。同时,根据该碑刻落款“清湖十八社”推测,这块碑刻立于“散村”前,约在明代至清初之间。该碑刻有望佐证明清以来流传的“大清湖,小广州”说法。
目前均禾街已要求清湖村将碑刻内容进行拓片,并邀请专家进行研究。白云区文化遗产办公室负责人说:“将视专家研究成果确定是否申报为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