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15名老乡偷渡到惠州打工,一越南女子获刑7年

南方+ 记者 卢慧  2016-06-14 12:18

为非法获利,越南籍女子阮某分三批次介绍了15名老乡到中国打工。日前,大亚湾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被告人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去年2月,被告人阮某从越南偷渡到我国广西东兴市,再辗转到惠州市大亚湾区一公司工作。此后,阮某跟公司的经理说有越南的老乡想过来打工,经理答应了让她介绍他们过来打工,每月工资为2600元。阮某联系越南的亲戚收取费用,再让自己的亲戚把收到的钱转交给中介,由中介帮助老乡偷渡入中国境内,乘汽车来到惠州市惠阳区汽车站,再将他们接送到自己所在的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她在去年3月—5月组织了15名老乡非法进入中国境内打工。案发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万元。

大亚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违反国家有关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先后非法组织十五人偷越国境,属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阮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阮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判决阮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附加驱逐出境。判决后,阮某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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