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南方+  2016-06-08 08:31

家庭医生制度是将医疗资源直接下沉到单个家庭的改革。通过家庭医生的筛查,由专业人士对患者进行分类,从而推进分级诊疗的实施,进而实现对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疗改革,牵涉到每一个人身心健康的保障。而家庭医生制度无疑是有力的保障手段。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行仍然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今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依照《通知》提出的主要目标与时间表,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从宏观层面来看,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实质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这是因为,造成目前医患冲突、大医院人满为患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分级诊疗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不管大病小病,患者都一齐涌向了本应主治疑难杂症的三甲医院。家庭医生制度是将医疗资源直接下沉到单个家庭的改革。通过家庭医生的筛查,由专业人士对患者进行分类,从而推进分级诊疗的实施,进而实现对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微观层面来看,家庭医生制度的落实,对于绝大部分民众来说,也是很好的事情。以往对于大部分民众来说,与医生接触的时间都是在医院、临时性的,缺乏较为系统、长时段的跟踪检查。签约家庭医生之后,从体检到一般疾病的治疗,都可以在家庭医生的主导下进行。从发达国家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经验来看,以预约为主的诊疗模式,将要求国人改变到医院排队就诊的习惯,但总体上,民众就诊将会更有序,就诊质量将会得到显著提高,前期预防措施也会代替更多的后期治疗。

在卫计委2016年的年度工作清单中,家庭医生制度推广是重要一项。据媒体披露,目前将要在全国推广的家庭医生制度,主要以“上海模式”为蓝本。2014年,上海曾率先推出“1+1+1”(签约医生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和一所三级医院)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居民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和美、法等较为成熟的家庭医生制度略有不同的是,中国的家庭医生制度需要进行签约,期限一年,到期可以选择续签或签其他医生。

“上海模式”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家庭医生共签约常住居民1027.3万人,签约率达44%。不过,上海市是医疗资源密集地区,从2015年7月的统计结果来看,上海有注册医师8.4万名。以上海2415万常驻人口(2015年)来算,每287人可以分得一名医生。相比之下,广东省注册医生22万人,常驻人口达到了1.08亿,算下来490人才能分配到1名医生。当然,上述统计口径为全部医生和人口比,而家庭医生实际上只能计算全科医生和人口比。照广东省卫计委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每万人口仅拥有1.41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的缺口极大。

所以,家庭医生签约模式的推广,虽然看起来十分美丽,但医疗问题的基础性要素还在于医疗资源尤其是医生数量的供给及时跟上。跟2005年相比,广东省的注册医师数量从12.1万增加到了22万,这一成绩已是斐然,但在未来五年内,这一数量还需要增长到50万,如此高速增长之下,是否会有新的问题,也应该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

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有希望成为一般民众的“健康守门人”,无论于国家、医保、医院、医生还是于普通个体,都是一项值得尝试和努力做好的制度。尽管推行该项制度之前尚有不少的问题,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把握好细节,推广好这个对各方都有利的制度,医改就一定有希望成功破局,并逐渐走出目前的困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社论]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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