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八项措施丰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南方日报 记者 唐梦  2016-06-08 07:32

6月7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于近日出台《佛山市丰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方案》,旨在为群众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进一步丰富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多方参与、管理有效、优质便捷、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据介绍,在经过2015年至今一年多时间的建设,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取得了预期成效,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欢迎。

目前,佛山已建区、镇街、村居三级实体平台766家(区一级5家、镇街32家、村居729家),一年累计接待群众3万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万多件次。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发展,佛山市秉承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巩固提升、丰富内涵”为原则,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以信息化为载体,将信息化运用到公共法律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信息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手抓以创新为工作理念,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力争让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围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总目标,方案主要采取8项举措。一是大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水平。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全市统一的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联动、资源共享。

二是做实做强镇街、村居两级服务平台。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深化“三官一师”直联运作机制。继续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深化服务水平,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机制。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和考核机制。

此外,还涵盖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打造法律志愿者队伍等内容。

编辑 万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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