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50个基层岗位帮扶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上岗

南方+  2016-06-07 15:30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将购买5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政府购买岗位吸纳就业对象

据市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政府购买岗位吸纳就业对象为毕业3年内并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五个条件之一即可); 2、属于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含在本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1年及以上仍无接收单位的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服务期为2年,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70%

据了解,本次政府共购买基层岗位50个,服务期为2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具体的岗位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共就业服务协理等。

在服务期间高校毕业生将签劳动合同,并有五险一金,工资标准为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其中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高校毕业生从事政府购买岗位期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满2年后不再以政府购买岗位方式续聘。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购买岗位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岗位政策属临时性安置政策,高校毕业生最终还是要通过市场实现就业,服务期满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积极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并按规定享受后续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招聘详情;也可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报考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珠海特区报 王芳)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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