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新政发布,“黑户”迎来入户曙光

南方+  2016-06-07 10:08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户口,我们将会怎样?

我们将进不了公立学校念书,没有医保社保,连春运回家买个火车票都买不了!

这一类人被称作“无户籍人口”,也就是我们惯常所说的“黑户”。

不过最近,“黑户”迎来了福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而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黑户问题迎来了解决的契机。

今天,有料哥就谈谈关于“黑户”的一些事情。

“黑户”主要原因就是“超生不能上户口”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万“黑户”,占中国人口的1%。这么多黑户是从哪里来的?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曾做过“黑户”群体生存状态调查,在调查的样本中,50.8%的黑户问题产生是因为“超生不能上户口”,而“未婚生育导致下一代无法跟随父母上户口”的占10.1%。这两种情况都属于违反先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外生育子女。

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曾公开表示:“只要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黑户’问题就无法解决。”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认为“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是存在挂钩的,即认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生子女,如果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就不能上户口。

但这种实际生活中大行其道的做法,其实一直是违法的。

关于新生儿上户口,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条例中并没有具体给出办理新生儿登记都需要哪些材料证件。

早在计划生育严格执行的1988年,国家计生委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

2002年9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该法律并没有规定对违反该法生育的子女采取不予上户口、不予入学等处罚。

但是,公安部门作为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又负有这样的职责:入户时要求出示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由于计生工作是一票否决制,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双重压力之下,“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便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一些家庭为了躲避缴纳罚款,也就选择了不入户,黑户问题渐渐凸显。

“黑户”容易产生社会报复情绪

“黑户”带来了不少的社会问题。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所做的“黑户”调研研究,就显示了“黑户”的群体特征和带来的影响。

而“黑户”会带来什么社会影响呢?

在2013年,作为家里的第二胎,16岁的四川泸州市女孩蔡艳琼一直没有户口,无法参加中考。无奈之下,她留下遗书,喝农药自杀。结果在其病危、肺部已经纤维化之后,当地派出所打来电话,告知其户口已经上了。

在2015年,深圳11岁女孩小王是计划外生育的孩子,由于罗湖公安分局明确告知“父母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后”是起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拒绝小王办理入户登记,因此小王将罗湖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所幸,这些“黑户”们现在终于迎来了曙光。

入户之后,该缴的抚养费还是得缴

对于无户籍人员入户问题的解决,广东的政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015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如有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同年8月4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第一批20项改革惠民政策,其中再次强调了入户与计生不挂钩。

这一政策在广东的各个地级市陆续落地。2015年6月,河源宣布政策外生育入户即日起不用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入户。到了7月份,广州有不少区街已经可以办理超生孩子的入户。7月15日,东莞发文取消出生入户前置条件,7月22日,该政策在中山市正式落地。

深圳在12月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并提请审议,而从今年1月7日起,一些此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难以入户的家长已顺利在当地派出所领到入户证明。

新生儿入户登记的政策落实后,在河源、东莞、广州增城等地还掀起了一阵“入户潮”,许多父母听闻政策后蜂拥而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排不上号的现象。

而对于这一政策,大家的反应很积极,毕竟孩子有了户口,要比没有户口好很多。但户口与计生不挂钩,并不代表上了户口的超生子女可以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该交的罚款还是得交。

有网帖就爆料称,一位东莞妈妈称其第二胎小孩在新政下入户不到一个月,就收到通知催缴16万多元的罚款,而且还要半年内一次付清,否则交给法院处理。而且东莞多个镇街的计生部门表示,超生儿童通过新政入户后,将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提供充分证据。

以前一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这次,国家显然下了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为啥要推出这个政策?有料哥以为,这首先是跟保证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关。

根据《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部门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而不应附加条件。保证公民权利,不在户口登记上设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确实体现了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进步。另外,推出这个政策,也这跟我国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户籍制度有密切的关系。2014年,我国已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说法,将其视为未来推动发展的动力之一。户籍制度改革即为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之一。而户口登记,无疑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户籍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有料哥希望,能有更多的“黑户”孩子可以因此而堂堂正正迈入学堂,跟其他的孩子一样,享受同样的蓝天和阳光。


编辑 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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