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某保健院医闹事件 5人被行拘6人被逮捕

图读湛江  2016-06-07 08:27

近期,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果断处置一起医闹事件,依法强制带离16名挑头人员。其中11人涉嫌聚众扰乱交通、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5人被行政拘留。目前,其中6人己被逮捕。警方告诫:医闹行为己被列入刑法规制,市民表达诉求必须遵循合法途径。

4月15日9时许,一名3岁男童因连续多日发烧咳嗽前往赤坎区某保健院就医。当日18时许,其父母发现孩子异常,遂向医生反映情况。保健院医生根据患儿情况,随即建议转院。由于男童情况紧急,被转送至该保健院急救室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湛江市医调委、该保健院领导一直与死者方家属沟通协调商议解决。因协商未果,当晚23时许,死者家属组织近40名村民在该保健院门口聚集烧纸钱。接报后,赤坎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处置。经多方劝说,该批人员停止烧纸钱行为。

然而,4月16日7时许,在个别人员的挑唆下,死者家属又聚集数十人在医院门口烧纸钱并一度导致交通堵塞,湛江市、赤坎区公安机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警力再赴现场处置。经过多次劝说无效后,警方强制清场,依法带离16名挑头人员。随后,聚集和围观人员自行散去,医疗及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目前,经协调院方与患者家属双方的调解工作已经结束,并达成协议。

警方提示:

1、医闹行为将负哪些法律责任?

医闹事件,是医患纠纷升级而导致的一种群体性事件。在部分医患纠纷中,患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以非法聚集、围堵甚至打碰等方式向医院表示强烈不满,提出赔偿要求,因而引发形成医闹事件。

目前,医闹事件己成为医疗行业挥之不去的噩梦,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痛苦和伤害,既不利于医患和谐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以至于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医闹行为列入刑法规制。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如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医疗、护理等服务不满意,聚集多人或通过暴力手段向医院索赔的行为,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医疗纠纷,市民该如何表达合理诉求?

依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粤卫办[2014]10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指引(试行)》,一般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合法途径是:一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申请调解;二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上四种途径解决,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本文转载自图读湛江:http://zjphoto.yinsha.com/file/201606/2016060614172493.htm


编辑 刘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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