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公众号 2016-06-04 22:12
从5月3日起,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长沙市户籍职工,在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情况下,可到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并且可以提取个人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除了长沙之外,还有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和清远这8个城市可以和广州互贷公积金,如果你想在这些城市互贷公积金购房,可到贷款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详细的咨询哦。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会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会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2.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两地公积金中心经协商,可暂停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此外,除了以上城市,在全国其它任何一个城市缴纳公积金的广州户籍职工,亦可在广州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如果你对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拨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