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记者 郭子源 2016-06-04 15:33
自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使用规则将发生“三大变化”——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来看:
变化一:免息还款期或将超60天
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两大核心服务。根据现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新规放开上述限制,具体操作方法由发卡行自主决定。
记者观察发现,目前各家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多为30天左右,并未用足60天。此外,分期还款的期限选择较丰富,如常见的3、6、9、12、18、24期,并支持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
新规放开限制后,银行将免息还款期延长到60天以上的可能性有多大?“大型银行的可能性较小,不排除中小型银行以此作为市场竞争的武器。”某国有大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对银行来说,延长免息还款期既延长了贷款期限,又降低了资金沉淀速度,尽管如此,若今后市场竞争激烈, 延长免息还款期仍会是趋势。
该人士提醒,新规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每位持卡人的免息还款期均相同,银行会根据其资信状况、还款习惯、个人偏好等制定差异化方案。
变化二:透支利率有望下浮30%
根据新规,信用卡透支利率将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即现行的固定利率标准,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发卡行可自主决定是否下浮,下浮最大空间为30%.同时,新规将此前备受关注的“滞纳金”取消改为“违约金”,如果持卡人逾期未还款,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收取方式和标准也由双方协商决定。
针对社会上“取消滞纳金等于延期还款不罚息”的解读,多位银行业内部人士表示,虽然用违约金取代了滞纳金并规定银行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但由于涉及信贷资产质量、风险管控等因素,银行免收违约金几乎没有可能,但收取方式有了协商空间,会采取差异化模式。
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为持卡人与银行议价提供了政策依据。“现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滞纳金”概念带有较强的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
变化三:ATM提现单日限额提升
缓解短期资金缺口是不少人办理信用卡的初衷之一。根据新规,持卡人的预借现金方式有望得到进一步丰富。
具体来看,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现金充值。其中,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如支付宝账户、微信钱包等。
针对现金提取,新规将通过ATM取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如果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不再作统一限定。
此举可以满足持卡人临时或紧急使用现金的需求,当借记卡余额不足时,持卡人又多了一种选择。
说了这么多了,最后再告诉你3个信用卡还款小技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