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 2016-06-04 09:06
端午节临近,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日公布粽子食品专项抽检结果,此次抽检共抽取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的超100批次粽子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为加强端午节应节食品监管,食药监部门在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五区组织开展粽子食品专项抽检,抽检领域包括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丙酸钙(钠)、脱氢乙酸、铝、铅、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商业无菌(真空包装类粽子检此项目)。经检验,所有批次粽子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市食药监局表示,从此次抽检结果看,今年我市粽子质量总体安全稳定,市民可以放心购买和食用。
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粽子应从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标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多留意粽子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特别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按照标签所示贮存方式保存。
自制粽子要注意选用的食材必须新鲜、卫生、无异味,不要购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
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味不正的粽子,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购买后应注意保留小票、收据等,如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