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柏洪涉严重违纪被查

南方+ 记者 赵杨  2016-06-03 10:16

刘柏洪 南方日报资料图片

记者6月3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清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柏洪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个人履历

刘柏洪,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广东清新人,1985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5.04-1990.11清远县清城镇政府干部(其间:1986.09-1989.07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专班审计专业学习)

1990.11-1992.10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工作办公室干部

1992.10-1993.06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道经济办主任、下廓实业发展公司经理

1993.06-1997.07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办主任,下廓实业发展公司经理

1997.07-1998.01清远市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

1998.01-1998.10清远市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10-2001.06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党委书记

2001.06-2003.03清远市清城区政府区长助理

2003.03-2005.01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其间:2001.09-2004.11在湖南大学网络教育财政学专业学习)

2005.01-2006.11佛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11-2008.06清远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8.12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10.06清远市清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0.06-2010.09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0.09-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1月当选为第六届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简历来源:清远市政府网站

【记者】赵杨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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