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蛇口自贸片区14项创新全市推广

南方+  2016-06-03 08:16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熊海)6月1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记者获悉,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首批14条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覆盖了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跨境投融资开放等。

日前,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其中提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前海蛇口片区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市政府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前海蛇口片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共14条。

本次复制推广自贸区的改革创新经验已不是首次。挂牌半年之际广东自贸区形成了首批可复制推广的60条创新经验,其中前海蛇口片区贡献了31条。在这60条经验中,27项改革创新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17个制度创新案例供各地借鉴推广。据悉,目前广东自贸区已梳理出第二批100项创新经验,部分将面向全省复制推广。

今年4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1周年时发布的信息显示,前海蛇口片区累计推出的制度创新成果达146项,其中全国首创达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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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日的市政府公报中,记者同时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承接有关管理服务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下放及委托实施的60项管理事项中有55项管理事项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承接实施,“企业(集团)冠省名称预先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变更”等5项管理事项暂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名义实施。

为解决此前前海管理局、自贸区管委会的行政审批与服务权限未覆盖至蛇口片区的问题,该通知中提到,深圳市授权前海管理局实施的69项市级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事项,其中由市规划国土委实施的21项事项暂不覆盖至蛇口片区,待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或者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出台后,再移交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实施外,其他48项的实施范围覆盖至蛇口片区。

14项全市推广的前海蛇口经验

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8项

港口“先装船后改配”通关模式、跨境电商O2O展销模式、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深港检测结果互认;“无纸化”智慧办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准入制度创新;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在全市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6项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中转业务模式、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试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跨境电商检验检疫“放管治”三位一体监管制度、生鲜产品进口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两阶段”备案制度。

 


编辑 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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