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 记者 娄丹 2016-06-02 11:53
托管机构管孩子,那托管机构由谁来管?这个问题不但很多家长不清楚,不少经营者也不甚了了,甚至相关部门本身也很是挠头。
监管涉及多部门
托管机构管理涉及收费、安全、饮食、教育等一系列问题,不是一个职能部门就能够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协调解决。但目前,并没有明确哪个是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部门虽各司其职,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负责核发托管机构营业执照,并对除许可经营项目外的其它登记事项进行日常监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也是职能监管部门。
“目前工商部门核发托管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辅导、补习等相关内容。如儿童托管经营机构要经营教育辅导、补习等项目,经营者须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方可经营;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还应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企业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工商登记事项(不含许可证项目)的行为,按工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发现涉嫌违反其他行政监管部门问题,会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情况。该负责人还表示,该局经常与教育、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密切沟通发挥综合监管效能。
蓬江区教育部门表示,目前,托管(托幼)机构审批发证机构是工商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若托管(托幼)机构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营业,理应由审批部门监管。若是托管(托幼)机构中存在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或学前教育问题,则主要由工商部门会同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到办学点进行调查取证,并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监管过程问题多
对于托管机构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或学前教育问题,由于不是教育部门审批的机构,加上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有些托管机构对教育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就采取漠视不理或阳奉阴违等态度,照样招生,依旧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对于不少托管中心,可能涉嫌超范围经营,对此,工商部门也挠头。“托管中心只提供看护服务,但是很多托管中心打擦边球,还提供课外辅导,超出了其登记范围的内容。”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能按照自己的标准,认定一个托管中心开展的是托管,还是教育培训业务。如果它涉嫌教育培训,就会通报给教育部门。工商部门会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
蓬江区教育局职成股相关负责人在谈到部分托管机构非法超范围举办全日制学前教育问题时说:“由于这些托管机构没有按规范化幼儿园的标准设置,不具备举办学前教育的条件,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感觉幼儿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是其最大的隐患;又因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得不到业务指导,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严重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对此,我们感到十分棘手,难以妥善处理。”
建议:明晰监管清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如何将托管机构纳入规范的监督管理渠道,是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来明确这个行业的监管主体和审批条件,是工商、安监、教育、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托管行业和家长的共同心声。对此,市民和相关部门均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受访家长认为,首先要提高准入门槛,托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资质,且在工商、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注册备案;其次,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建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晰监管清单内容,加强清单管理,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共同做好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还表示,他们将积极反映沟通,争取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建立完善相关监管政策法规,解决好托管机构的监管问题。
教育部门则认为,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尽可能掌握托管机构的现状。建议由托管机构的发证单位牵头,组织深入排查,摸清目前蓬江区有多少家托管机构存在非法超范围经营学前教育或教育培训,这些机构共招收了多少学前教育适龄儿童,以供政府部门参考。同时由托管机构的发证单位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彻底整治托管(托幼)机构的非法经营情况,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进行联合监管。对一些非法经营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托管(托幼)机构,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