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偷渡被抓 珠海一男子偷渡边境被拘4个月

南方+ 记者 崔森  2016-06-02 08:43

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内,黄某某三次偷越边境前往澳门进行赌博被抓。日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越边境罪,判处黄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8月,江西人黄某来到珠海,花费了大几千元乘船偷渡到澳门,但没过几天便被澳门警方查获并被遣返回珠海。2015年7月,“赌瘾”再犯的黄某某又找到了“蛇头”协助其偷渡到澳门。很快,黄某便把身上的钱都输光了。

这时,想回内地的黄某无意中发现,澳门大学在珠海横琴的校区,澳门与珠海原来仅有“一墙之隔”。于是深夜,黄某某从澳门大学翻围墙欲回到珠海,不料翻墙的时候把腿和腰都给摔伤了,被赶来的珠海边防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当天,黄某因伤势偏重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民警们依法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料,黄某某“好了伤疤忘了疼”,2016年2月,赌博上瘾的黄某第三次乘船偷渡到澳门。“后来在澳门赌了几天,钱又输完了,实在没有钱偷渡回珠海,于是我就向澳门警方自首然后被遣返回珠海了。”黄某在第三次被抓获后如是向公安机关进行供述。

这一次,黄某某再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了。横琴新区法院认为,黄某是在第二次偷越边境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偷越边境,不符合缓刑条件,遂依法作出拘役四个月的判决。

据悉,每年因赌博而从珠海偷渡到澳门最终被抓获的人不在少数,而横琴新区以它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不少“蛇头”们、偷渡客们在这里动“歪主意”。自横琴新区法院成立以来,处理的因偷渡到澳门而触犯刑律的人员就已经达87人次。

事实上,我国对公民出入境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任何公民在出入境时,都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好证件,走合法通道出入境。如果公民存在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来源】南方+原创稿件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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