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5•31”枪击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南方+ 记者 唐林珍 马吉池  2016-06-01 22:53

犯罪嫌疑人刘某彬。

犯罪嫌疑人刘某威。

犯罪嫌疑人刘某俊。

南方日报讯(记者/唐林珍 马吉池 通讯员/丘欣黎)6月1日,记者从警方最新通报获悉,“5.31”故意伤害致死案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分别为涉案人员刘某彬(男,24岁)、刘某威(男,23岁)、刘某俊(男,23岁),均为平远县大柘镇人。另外,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31日凌晨3时45分,平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柘镇梅东村东富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多人受伤,伤者全部送医院救治,其中一人洪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警方最新通报消息,“5.31”故意伤害致死案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市、县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全力侦查,5月31日下午,平远县公安局在平远县大柘镇东片村抓获涉案人员刘某彬(男,24岁)。慑于公安机关的追捕威力,涉案人员刘某威(男,23岁)、刘某俊(男,23岁),均为平远县大柘镇人,分别于5月31日晚、6月1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初步审讯,刘某俊(男,23岁,平远县大柘镇人)交代案发当天,他与其他未到案嫌疑人乘车一同来到案发现场,参与了作案过程。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 马吉池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