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玲 2016-06-01 20:31
“这些孩子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这是未成年人做的事吗?”直到现在,田雪娟仍然无法接受儿子被同学打死的事实。
2016年4月23日,田雪娟的儿子——山西运城15岁休学少年张超凡,在网吧被同校6名十五六岁的同学殴打致死。田雪娟至今回想起孩子跪地求饶,被殴打了三四个小时的画面时,都觉得无法承受。
这是2016年发生的又一起恶性校园欺凌事件。2016年4月28日,重庆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二学生在厕所内被同学围殴杀害;4月22日,河北保定校园女生被逼下跪、脱衣,并被扇耳光;3月3日,安徽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位高三女生被班上3名男同学下药……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注意。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校园欺凌大整治已经拉开帷幕。
1.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
在儿子走了以后,田雪娟在学生们的聊天群里看到,“张超凡几乎天天被打”、“当时都吓得跑出学校了”的帖子,才知道孩子每天挨打是家常便饭。让田雪娟意想不到的是,今年3月张超凡已经办理了休学,即便如此,殴打还是从校内延续到了校外。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经引起了教育部重视。“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2016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谈及校园暴力问题时曾表示:“校园安全是一件头等要紧的大事,安全没有,教育无从谈起,成长成才也无从谈起。”
“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并借助网络及移动终端在全社会广为传播,影响恶劣。”北京教育科学院耿申认为,“国务院督导办发的通知,表明国家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从国家层面给予关注。”
在《通知》发布后,安徽、广西、海南、福建等地都已启动专项治理行动。5月12日,安徽省正式发文,要求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启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5月13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称,“对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问责。”5月18日,广西教育厅在南宁召开的全区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表示将从5月起集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不少学校也联合地方公检法部门进行整治行动。5月11日,河南驻马店3名少年审判法官到遂平县阳丰乡中,为1000多名师生和家长讲授“校园反欺凌”专题法制教育课。5月12日上午,山东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在辖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
“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能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
2.“他们欺负你,就像欺负小动物一样”
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国内教育界尚无共识。在皮艺军看来,“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要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的行为。
校园欺凌按实施手段划分,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身体暴力,利用身体或物体去攻击另一个个体的行为,如殴打、扇耳光、推搡、踢打、性侵犯等;另一类是心理暴力,通过非身体接触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心理的行为,如口头辱骂、威胁、恐吓、孤立、网络暴力等。
对于什么是校园欺凌,普通人知道的并不多。在知乎问答社区上,有一个题为“校园欺凌可以有多严重”的帖子,截至5月24日有42万次浏览,3294人关注,收获了679个回答。发帖者认为,“校园欺凌不就是互相打来打去的吗?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小题大做?”
校园欺凌其实由“3+1”个方面构成,即欺凌者、被欺凌者、围观者加欺凌工具。近年来,公众感觉校园欺凌事件陡增,与网络和移动终端的传播有极大关系。
从2015年开始,北京教育科学院研究员耿申及其研究团队认真对国内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研究。他看了很多欺凌视频,其中一个视频相当惊悚:一个欺凌者将一个空心砖举过头顶,用助跑的方式砸向被欺凌者的头部。耿申告诉南方周末:“周围其实还有实心的大石头,可见欺凌者并不是想要杀人,他用更激烈和夸张的方式欺凌同学,是因为网络视频这样的传播途径,使得部分欺凌者会有表演的倾向。”
在知乎上那个“校园欺凌可以有多严重”的帖子里,有一个回复获得了七百多个点赞数,“站在桥上的人不会明白桥底溺水的人有多痛苦。”在北京做平面设计工作的杨平就是一个在“桥底溺水的人”。对于网络上频繁爆出的校园欺凌视频,杨平并不敢看,因为这会不断把她从安稳的现实生活中,拉回曾经的校园记忆里。
27岁的杨平家在四川泸州的某个小镇上。杨平是外地人,口音难听,也不会玩本地小孩的游戏,加上学习成绩和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从小学到高中,班上总有四五个男生会欺负她,拳打脚踢,撕她的作业本,抢她的东西。“有时候日记也会被当众念出来。”杨平告诉南方周末。“他们欺负你,就像欺负小动物一样。”即便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杨平还会时常陷入愤怒和恐惧之中。
关于校园欺凌这件事,湖北荆门的刘明有一段难以启齿的经历,原因是他曾经是一个“欺凌者”。读初三那年,刘明和几个同学晚上私自外出上网,正好遇到体育老师查寝室。同寝室的张辉说了句“有三个人上网去了”,刘明和其他两个同学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
为了报仇,三人回来后将张辉的手绑起来,用力踹他的肚子,还在他头上撒了泡尿。其中一个叫“胖子”的同学欺负得最凶,他问张辉要钱,还把洗脚水倒在他的床铺上。刘明后来觉得这样做很过分,他不再参与,但也没制止。
欺凌持续了两三个月,张辉因此瘦了很多,学习成绩也下滑了。而且,只要下课和放学,他就很惶恐。最严重一次是胖子在厕所打张辉,扒下了他的外裤,把仅穿着内裤的张辉推出厕所。当时很多女生也看见了他,这给张辉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后来,张辉再也没去上学了。
在从教三十多年的大连中学老师卢佳梅看来,“比起肢体上的冲突,青春期的孩子因为隐私暴露而受到的自尊心创伤更严重。这种伤害对学生的性格和身心的影响是长远的。”
耿申也发现,围观者在欺凌事件中占有重要地位,“当没有围观者的时候,欺凌事件的恶劣性质会下降,欺凌时间也会缩短。围观人数越多,欺凌者的快感和被欺凌者的痛苦也就越大。”
3.发生校园欺凌该怪谁?
校园欺凌事件的背后,有着非常复杂的成因。
“校园欺凌并不是一个阶段性、地区性问题,而是一个长期以来世界性的客观存在的问题。”耿申认为,“这是个人在青春期要展现力量、争取权力和尊重,以及因为懵懂的情感不知如何处理等因素而产生的一种外在表现。”
5月16日凤凰卫视播出的《锵锵三人行》中,在谈及校园欺凌事件时,香港作家梁文道还提到,在东亚文化中,相信一种“丛林法则”。小孩之间发生打闹了,家长往往有种“没被欺负好啊”“你再打回去”的想法。
梁文道回忆起自己初中在男校的生活,一千多个十来岁的小孩,白天和晚上都住在一起,男孩子既有一种小野兽的本能,又有一种想要表现自己,支配别人的竞争心态,还有一种生怕被欺负的恐惧感。当整个校园弥漫这样的氛围时,“人人都想欺负人”。
梁文道开始欺负人始于他被同学欺负。每次被欺负,梁很不服气,总会反抗。直到有一次,他拆了一个椅子,把椅角砸向一个高年级的同学,那个人当场昏倒后,“从此没人敢欺负我,我也开始建立我的山头和势力”。
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研究者发现,当以暴制暴成为解决欺凌的方法时,校园欺凌便难以休止。如果恰好学校没有反欺凌的氛围,老师没有及时为受害者主持公道,其他同学也不愿意帮助受害者时,那么受害者往往感觉孤立。
在儿子张超凡被同学打死后,田雪娟一直想找学校要一个说法。田雪娟了解到,老师其实知道张超凡天天被打的事实,为此她很悲愤,“在整件事情中,学校和老师做了什么?尽到了什么责任?”田雪娟告诉南方周末,她找过学校两次,但华晋学校以“学生已休学,事发不在学校”为由,回避与家长见面。
5月19日,南方周末联系采访绛县教育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发生后,教育局配合调查,专门召开会议,出台相关规定,已将文件发放到各个学校,要求进行校园欺凌整治。”
事实上,学校老师在监管欺凌事件时也有自己的苦衷。校园欺凌事件经常发生在宿舍、厕所、楼梯拐角或上下学路上等隐蔽场所中,因而很难察觉。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不少老师表示,他们一般只能靠观察或学生举报得知消息,“加上被欺凌的小孩常常选择默默忍受,不会主动告诉老师,所以,欺凌现象难以及时发现”。
来自福建泉州、教了14年书的尤江南对南方周末说,因为老师被赋予的管理、惩戒和处罚权力有限,“老师能做的大多只是口头教育,要求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既不能劝退也不能开除学生,因此也没有有效的威慑力。大多学生在消停一段时间后,过不了多久就又开始闹腾。”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熊丙奇发现,老师对校园欺凌中“不闻不问”事出有因,学校在处理师生冲突时未及时保障教师权利,导致教师处于弱势。久而久之,不少老师对于学生不良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该管的不管,该作为的不作”。
此外,家庭教育对校园欺凌事件也影响巨大。湖北荆门的刘明始终记得,自己意识到欺凌是一件错事,是因为父亲的两巴掌。
当知道自己在学校欺负同学时,刘明的父亲带着他到张辉家道歉,并给了他两巴掌,“第一巴掌打完之后说,这一巴掌是告诉你,不要欺负老实人。我还没回过神来又打了一巴掌,说这一巴掌是告诉你,永远不要当一个恶人,这个恶人是会有恶报的。”
刘明听完这两句话,好像一下子被打醒了,以后他再也没欺凌过同学。
4.“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2016年1月,一起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加州欺凌同学被判刑的事件,在国内引发很大反响。最后,涉嫌凌虐和绑架的3名中国留学生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
无独有偶,江苏昆山新近也发生一起校园欺凌被判刑事件。2016年5月18日,江苏昆山某中专学校的4名女生因殴打,脱光对方衣服并拍裸照,抢夺财物和欺凌同学等行为,被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4名女生均已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对比国内外两起案例,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太过宽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有人建议,应该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增加欺凌罪,或将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下移。
对于这种看法,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并不赞成。“整治校园欺凌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法律惩治。”他告诉南方周末,“我不主张用重刑处理,应该先用行政或者民事的方式处理。”
“在中国的校园里,欺凌现象普遍存在,老生欺负新生,男生欺负女生,有钱的欺负没钱的,成绩好的欺负成绩差的。”在皮艺军看来,“学校的问题是以分数为标准,老师并没有把这些问题当回事。我觉得应该首先从源头抓起,对轻微的欺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如何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官方早就开始了思考。2015年11月初,耿申及其团队邀请了教育学者、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一起探讨欺凌现象和干预问题,教育部一位副司长以研究者的身份也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外,近些年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也相继出台了不少维护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
不过,中国尚无关于校园欺凌的全国性调查,这给制定校园欺凌干预措施造成很大困难。南方周末从北京教育科学院获悉,今年下半年,该院将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欺凌发生率,进行第一次全国摸底调查。目前调查问卷的一稿已经形成,还在进一步修改当中。
斑驳君是NGO项目“反对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身份校园欺凌和霸凌”的负责人,他从2012年正式参与校园欺凌的社会干预,他告诉南方周末,“三线城市以及再往下的城市、偏远地区甚至乡村,并没有办法获得数据的支持。其实这些地区近些年来欺凌现象更为严重。”
“总体来看,在预防欺凌方面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耿申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防治欺凌事件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是‘预防在先、防欺凌于未然’。在应对校园欺凌方面,家长、老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公安部门、医疗部门及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和社区等,应该形成合力。”
一位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教育家专家认为,对于家长来说,无论自己的孩子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应该与老师充分交换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定期培训教师和家长,提高他们辨识校园欺凌苗头的能力,以便将欺凌制止于萌芽阶段。
熊丙奇还认为,校园欺凌问题的产生,是功利教育只关注知识教育,忽视学生除知识之外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法制和规则教育所产生的恶果,他主张,“应该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学校应该重视的不仅是法律教育,还有关于人的权利的教育,关于生命尊严的教育。”皮艺军对南方周末说,“应该号召学校拨出专门课时来开展类似教育,要把很大的精力放在防范上面来。”
(应受访者要求,斑驳君、刘明、杨平为化名)
【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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