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1 11:45
记者从汕尾市工商部门获悉,从5月下旬开始,汕尾市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
这次专项行动将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的要求,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依法实施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更有效的失信惩戒,震慑违法经营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如下:
一是针对重点商品领域进行强化监测监管。加强对儿童老年人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肥,特别是与本地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珠宝首饰、摩托车及配件等商品实施重点监管。
二是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和非法主体网站,坚决依法查处。
三是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部分商品实施线上线下同时抽样,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四是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大规模、跨区域、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涉网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
五是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加强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六是强化竞争执法。依法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和不正当有奖销售、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
七是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加强对平台履行自身法定义务的监管,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查处。
八是畅通网络维权渠道。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的打击力度。九是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网络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来源】汕尾日报
【作者】郑燕珊 廖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