剐蹭后溜走属于肇事逃逸 一名司机被拘留5天

南方+  2016-06-01 10:56

把别人的车刮了一下就走了,以为不是什么大事,却最终被交警行政拘留。最近,一位司机因为自己不懂法,而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5月19日早上,金湾交警大队接到车主报警称,他的车好端端地停在凤鸣市场停车场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其他车撞了,造成左侧的车头和车门损坏,但肇事车主却不见了。经现场调查,肇事车辆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于是交警调取了停车场的视频监控进行调查。果不其然,事故的过程和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被拍得一清二楚,事发时间在18日中午,肇事车辆是一辆号牌为“粤C7×032”的轻型普通货车,于是蜀黍通知该车车主前来大队接受调查。

26日中午,肇事司机陆某出现在金湾交警大队,并态度很好地承认了自己剐蹭他人车辆逃跑的事实。据陆某称,剐蹭到别人的车后,他认为车辆损坏不是很严重,且自己还赶着时间去办事,就离开了现场。直到19日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

由于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没有留在现场,属于肇事逃逸,金湾交警大队于5月27日依法对交通肇事逃逸司机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珠海特区报 何锬坡)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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