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笋林 2016-06-01 09:14
5月31日,深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独生女儿蒋丹丹涉嫌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其被指收了7万元红包和保时捷跑车一辆。
5月16日,蒋尊玉涉嫌受贿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该案中提到其女儿蒋丹丹涉嫌共同受贿事项。办案机关曾披露其出国留学、香港购物、外出旅游费用均由企业老板提供,结婚时还收受老板们奉上的红包、金条、钻石首饰和保时捷跑车等财物。昨日法庭上,蒋丹丹表示认罪,该案未宣判。
此前,蒋尊玉在法庭上几乎否认了绝大部分指控金额,仅承认了收受了少部分红包、礼金等财物。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蒋尊玉一案显示,他有部分财物系通过蒋丹丹收取。2005年至2014年间,行贿人田某红因在职务升迁过程中获得蒋尊玉帮助,通过蒋丹丹以节日红包名义贿送人民币7万元。另外,2004年至2014年间,蒋尊玉为深圳某房产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卢某坚贿送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84.18万元的保时捷跑车一辆。
31日庭审中,蒋丹丹被指共同受贿的指控有2宗,即田某红贿送的7万元红包和卢某坚贿送的保时捷跑车。卢某坚在蒋丹丹结婚时送的这辆跑车被蒋尊玉认为“太张扬”,他事后将车卖给了男子李卫平。李卫平将80多万元购车款打到蒋丹丹账户。2013年1月,蒋尊玉预计自己可能会案发,让蒋丹丹将购车款转回李卫平账户,对外声称是借款。不过李卫平随即又提取100万元现金,交回给蒋丹丹母亲李某。
检方称,蒋尊玉为田某红在职务升迁,为卢某坚在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了便利。蒋丹丹当庭表示认罪,承认保时捷跑车“不该收”。检方评价,蒋丹丹明确知晓利用父亲的身份和地位才获得这些财物,其中存在权钱交易问题,主客观上均符合共同受贿条件,故应构成受贿罪。检方同时表示蒋丹丹有自首情节,其开庭前已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