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 记者 刘雅琴 2016-05-31 10:30
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透露,由于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或没按时参加年审,蓬江区、江海区两区共115户家庭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据了解,江门每年都会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可继续按原保障方式享受住房保障。
据了解,从2015年8月开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蓬江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和水务局及两区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2015年度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本次应参加年审的家庭共计648户,未参加年审审核的有9户。已参加年审审核的有639户,住房保障年审通过的家庭533户,未通过的家庭106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表示,审核未通过的原因为,经审查,发现被审核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故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此外,另有9户家庭因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其住房保障资格也失效。这样,本次共有115户家庭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公房管理中心将限期收回住房保障资格失效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则需办理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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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目前江门市区住房保障范围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的新就业职工以及持有市区城镇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三类群体符合江门市区住房保障范围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保障资格。
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向就业单位领取申请表。申请表将接受初审、复审和审批等审核环节,之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把通过审批的家庭名单及家庭信息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申请人通过公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后,该局将向公租房申请人发出《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确认书》,并在公租房进行分配前10日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分配通知书》,申请人届时可参加公租房“摇珠”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