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笋林 2016-05-28 08:45
广州男子林锦成1997年犯案潜逃,2012年被列入广州警方扑克牌通缉令三号人物“黑桃A”。2014年12月4日,林锦成在广州荔湾广场跳楼自杀,自己没死,却将一名路人砸死。
落网后的林锦成自首,其后被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抢夺枪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一审宣判,林锦成四宗罪名皆成立,获刑20年。
广州中院查明,1997年1月1日凌晨3时许,林锦成和同案人李冲(已死亡)经密谋抢劫后,各携带手枪1支到越秀区人民北路南海渔村附近抢劫被害人阿波(化名)。1997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林锦成和李冲在荔湾区沙面侨美大排档吃完宵夜出来时,被被害人阿波及其朋友发现。
警方随后对林锦成两人展开围捕。林锦成和李冲持枪拒捕,李冲当场被击毙,林锦成则开枪击中警员梁某栋腹部,并抢走梁某栋的手枪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梁某栋的伤势属重伤二级。
据悉,案发后林锦成一度藏匿澳门赌场看场,后辗转东南亚多地。数年前变换身份潜回广州,在同德围开了一家文具店谋生。林锦成一度被列为公安部B级督查逃犯,2012年还被广州警方列为扑克牌通缉令的三号人物“黑桃A”。
广州中院称,林锦成一直隐藏潜逃,不堪生活和精神压力,于2014年12月4日在荔湾广场南塔5楼跳楼自杀时,砸中途经楼下的被害人陈某生,致陈某生死亡。林锦成本人则仅骨折,被送入医院后,他向警方自首。
法院一审判决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同时林锦成还需赔偿被跳楼砸死者的家属丧葬费3万多元,被枪击致重伤的警员梁某栋治疗费等共计2万元。被害方的其他民事赔偿请求,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范围被依法驳回,据悉将可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林锦成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