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新华社 记者 陈菲 张赛  2016-05-27 20:18

王松苗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图片来自中新网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最高检获悉,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分别对16524名、14892名、1449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分别为25.23%、26.66%、29.41%;分别对5209名、5269名、495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诉率分别为6.6%、7.34%、8.43%,不捕率、不诉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来有关情况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万余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2万余人,申请法律援助15万余人,开展亲情会见4.8万余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万余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2万余人。

“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一大批因实施犯罪或者受到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幸福安宁。”王松苗说。

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大量论证研究

今天,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应“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观点,表示单靠刑罚不能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增强预防与控制手段尽可能减少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负面因素。我国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要大量论证和研究。

【记者】陈菲 张赛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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