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天学生上学迟到不算旷课,那上班呢?

南方+ 记者 项仙君  2016-05-27 15:03

今天中午暴雨倾盆,气象台又发布警报:台风要来了!广东19市县挂预警信号,连续5天都是雨!

还记得之前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流传着暴雨袭击广州后的“壮观”图片:公交车上的水位淹过脚踝、地铁站的楼梯成了瀑布,大街上的积水淹没大腿……

前些天上班上学刚被淋成落汤鸡的人们都在犯愁:下周上班上学的时候怎么办?

广州市教育局官网26日再次挂出《广州市灾害性天气延迟上学及停课指引》,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中明确规定: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应当延迟上学;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也可延迟上学,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旷课处理。

当上学时间段,区域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雷雨大风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时,所在区域的学生及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时,可以延迟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但以上气象预警信号解除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但人们不禁也会想问一个问题:那么上班族怎么办呢?谁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本月1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连夜暴雨使“羊城”变成“洋城”,湿身的市民们埋怨着广州的暴雨天,上班族更是苦不堪言。“大雨之后必然堵车,堵车之后必然迟到,迟到之后必然扣工资。”百度贴吧一网友埋怨道。

上班族有同样的遭遇

小周在白云区上班,避开了广州中心城区拥挤的上下班高峰,但他还是难以拿到公司设置的每个月100块的全勤奖,“就是这一场暴雨,淋湿了全身,全勤也泡汤了。”他沮丧地告诉记者。他还表示,第一次迟到扣掉全勤的奖金,之后每迟到一次都扣10元,一个月下来,全公司不被扣全勤、不因迟到被扣工资的员工并不多。

跟小周有同样遭遇的小黄激动地说:“我们都不敢反抗啊,公司有这样的规定,不爽只能走人换公司!”小黄是天河一家百货的售货员,上下班都要打卡,老板会根据打卡的情况来算工资,只要发现有哪一天迟到或者早退,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要扣30元一次。广州变幻莫测的天气,再加上上下班高峰时而瘫痪的交通,使得她从来都没试过全勤,而这一次暴雨天的迟到,已经是她这个月第二次迟到了。

网友们反映,他们并不清楚哪些法律规定了公司不能因暴雨迟到而扣员工工资,他们只能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上说要扣工资,他们也只能屈从妥协。

以下图片是微博网友对下暴雨被扣工资的吐槽:

规范公司规章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表示:“法律明确规定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员工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公司企业因此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能迟到早退,但不能逾越法律。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通则》规定了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洪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府禁止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

对于部分公司无视法律,依然以此为借口扣除员工工资的情况,徐院长建议被罚的员工可以首先采取和公司人事部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还从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因员工在暴雨天迟到而扣除工资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允许的。另外,根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此处扣除工资是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况下才可适用的,一位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迟到行为没有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公司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但是,就目前看来,每间公司的规定不尽相同,网友们希望政府能加强对公司不合理不合法规定的监管,出台相关政策,清晰统一地规定哪些情况的迟到才能扣工资,而不是由公司企业自己说了算。

【采写】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黄靖勤 张奥娣

编辑 刘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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