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别让网络外卖平台成为监管盲区

南方+  2016-05-27 11:35

近期,珠海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查了网络订餐餐饮单位586家次,结果查获46家无餐饮许可证的网络外卖服务单位。

这应该不能算是什么猛料了。今年3月,央视在3·15晚会上就曝光了网络外卖平台“饿了么”涉嫌违规运营、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问题。原以为网络外卖交易第三方平台会以此为鉴,加强自律和行业内部管理,加大对进驻订餐服务单位的资格审查力度,但仅仅时隔两个多月,珠海监管部门就用事实告诉广大消费者,这些网络交易平台压根儿就没有认真闭门思过,更没有吸取教训。

笔者在为珠海监管部门点赞的同时,又感觉有些郁闷。为什么在媒体对网络外卖平台声讨舆论尚未平息,政府部门开始重视并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的时候,还有人“顶风作案”、冒天下之大不韪呢?说到底,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重缺位。

由于违法成本过低,才会造成今天如此众多肆意违法的现象。《食品安全法》规定,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据此,主管部门应对未履行入驻餐饮单位资质信息审查等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依法进行处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没有资质的个体黑作坊食品经营者列入诚信黑名单,让其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想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更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探索由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是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能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并进行快速理赔,有效降低维权成本。而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部全国性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包括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较多、售后没有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加快电商监管立法工作,使网络电商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行,使相关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网络外卖平台不能成为法外之地。所幸珠海监管部门行动迅速,对网络外卖交易平台及时进行了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相信今后在政府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混乱失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越来越规范和干净,广大网民消费者也越来越吃得安心和放心。(珠海特区报 丁焕松)

编辑 胡净栋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