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伟楠 王云 2016-05-26 22:50
通过虚假宣传,吸引群众投资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同时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发展下线成员。近日,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诈骗案,抓获廖某、曹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昨日,东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进展。据悉,案件涉及多个省市数千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截至目前,警方已经成功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合计3亿余元。
诈骗:
网购“维卡币” 资金进了个人账户
据通报,今年2月26日,东区公安分局库充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王女士的报案,称2015年6月份,同事林某向其推荐购买了一种叫“维卡币”的投资产品。林某声称,“维卡币”类似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是网络第二代虚拟货币,升值空间巨大,投资“维卡币”可以获取巨额收益。
在林某的鼓吹下,王女士投资4万多人民币购买了“维卡币”。2015年11月,她在网上操作想卖出手头的“维卡币”获利,却发现无法交易,只有发展其购买“维卡币”的上家林某才有权限交易。王女士随后又尝试通过网站系统内的提现通道提取资金,递交所有资料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维卡币”帐号内资金已经消失。经询问身边同样投资“维卡币”的朋友,他们均遭遇了类似的情况。王女士怀疑自己被骗,于今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库充派出所副所长孙立能介绍,接报案后,东区警方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嫌疑人林某背后存在着一个庞大的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及诈骗的团伙。受害人通过网站投资“维卡币”的资金,实际上直接进入了犯罪团伙成员的个人账户。该团伙成员以虚假宣传吸引受害者购买“维卡币”,并占有投资资金,已经构成了诈骗。
传销:
套现受限制 发展下线接手可拿提成
经过警方侦查,该“维卡币”网络团伙由境外人员组织,40岁的中山人廖某和45岁的香港人曹某夫妻二人,是团伙的主要成员,负责中国大陆区域“维卡币”业务的发展,两人随后在中山将林某发展进入团伙。
孙立能介绍,根据团伙成员的宣传,要获得“维卡币”,首先必须花钱成为会员,会员利用“挖矿”的方式获取“维卡币”,然后根据“维卡币”的市值进行买卖。而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实际上最初也是中山地区的第一名受害者。其购买“维卡币”后发现,想出售账户中的“维卡币”获得回报,并非容易的事。
“维卡币”共设有“新手级”、“入门级”、……“至尊级”、“极限级”等8个级别的会员。用户在套现离场时往往受到限制,每个账户根据不同级别一天只能卖出20至50枚“维卡币”。而且投资人要想卖出“维卡币”,必须要有人接手才能成交,否则卖出挂单到期后系统就会自动取消。投资人想自行卖出“维卡币”非常困难,要想将“维卡币”变现或者退出投资,只能转让整个帐号给他人。
对此,犯罪团伙成员又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为基础,设计了发展下线的方法。犯罪嫌疑人以售卖“维卡币”条形码并注册会员的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成员,上线根据不同的帐号级别,每次收取下线投资额的10%-40%作为提成,最多可以收取下线四代内的提成。
破案:
涉案6亿多 已查封冻结资产3亿多
“这个团伙的手法是,分别通过诈骗和传销的犯罪手段,双重获利。”东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犯罪网络中,上线首先成为诈骗的受害者,为了捞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回报,再利用传销手段发展下线,让受害者的雪球越滚越大。
据调查,整个网络涉及广东、山东、辽宁、四川、河南、河北、黑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数千人成为“维卡币”受害者,涉案金额逾6亿元。仅中山地区,受害者就有2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
3月16日,东区警方经连日侦查,在中山市东区某小区抓获廖某(女,40岁,中山人)、林某(女、39岁、中山人)、曹某(男,45岁,香港人)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电脑、手机一批,涉案银行卡28张。
东区警方介绍,巨额涉案赃款,被犯罪团伙挥霍及用于购买商品房、写字楼、理财产品等。由于警方介入较早、措施到位,破案同时及时开展资产查控。截至目前,警方已成功查封冻结相关商品房、写字楼、银行资金、理财产品价值合计约3亿多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高收益的投资往往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则风险更高,广大市民应慎重对待投资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