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女网友私照被人盗用 发布诈骗招嫖信息

潮州日报 记者 吴冰 林雄锐  2016-05-26 10:19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QQ、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重要工具之一。不少网友会将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小视频等上传到社交软件上。然而随着现在诈骗技术的“发展”,社交软件里面的头像或照片也开始被“有心人”惦记,再加上部分网友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使得“有心人”有机可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私人照片,从事不法活动,从而导致网友个人声誉受损、财物被骗等。有律师提醒,网友发布私人照片时应提高防范意识,如果出现被盗用的情况要保存相关证据,以便进行维权。

事例 私照被人用于发布诈骗信息

去年12月份,市民丁小姐就碰上这样一件倒霉事,一天,一位微信好友通过微信中“附近的人”加到了一个微信头像跟丁小姐完全一样的微信号,而里面发布的却是一些色情信息。随即该名好友将此事告诉丁小姐。“微信的名称用的是“黄映曼”,上面还写着她是江东人,在市区的职业学校读书,今年22岁。她就是让别人先预付定金,然后她就会给出手机号码,再就可以出去见面,可以约过夜。那个微信号发在朋友圈里的色情信息还附有我的照片。”丁小姐气愤地告诉记者,知道此事后,她让好友尝试和微信上的这位“黄映曼”取得联系,但对方却提出,要“约”就得要先发50块钱的微信红包。但是红包发完,“黄映曼”立即就把人拉黑了。

无奈下,丁小姐重新申请了一条微信号跟“黄映曼”联系,丁小姐要求用支付宝支付,但是“黄映曼”推脱说自己没有支付宝账号,只能收微信红包,而后便不了了之。此次事件对丁小姐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丁小姐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事后,丁小姐回想,应该是自己社交软件上的照片对所有人开放,保护意识不够强,才导致照片被盗。经过此事后,丁小姐将社交软件上的这些照片“锁”起来,将照片发朋友圈时也注意设置公开权限,并将微信号中“允许陌生人可查看 10张照片”的功能关闭。

“现在那个微信号换了一个名字,朋友圈里的照片也全部换成了另一个女孩的照片,仍在发布一些色情信息。”丁小姐说,希望通过此事,能给广大网友提个醒,网上的私人照片一定要保护好,以免被不法分子盗用。

被盗照片被用于卖淫招嫖宣传

据陕西传媒网报道,家住渭滨区金盾小区的赵女士自己在微信上公布了几十张生活照,起初她给微信设置的照片查看权限是“陌生人可查看 10张照片”,后来有朋友告诉她,别人用她的照片在微信上做起色情买卖。赵女士很生气,好在几个朋友帮忙,对使用微信的人提出警告,对方很快删除了照片。经过此事后,赵女士吸取了教训,将照片查看权限更改为“仅供好友查看”。

可事情过了大约半年后,赵女士的朋友发现,又有人拿当初赵女士公布的照片,再次从事起卖淫招嫖宣传。这些照片中还包括赵女士和侄女拍摄的合影,给小孩子也带来不好的影响。为了挽回名誉损失,赵女士已向渭滨公安分局石坝河派出所报案。

现象 部分网友私照保护意识较薄弱

随着各种社交软件的不断发展,不少网友喜欢拍照来记录生活,并经常把各种各样的生活照发到社交软件上,比如发到微信朋友圈、QQ、微博、陌陌等和大家分享。然而诈骗技术也在“与时俱进”,一些“有心人”惦记着社交软件中网友发布的个人照片,盗取私照后从事不法勾当。

其实,像市民丁小姐这样的遭遇,是当今社会上十分常见的一种网络陷阱。记者在网上查询微信冒用他人头像、昵称进行诈骗、发布色情信息的事件时发现,不少媒体都曾对类似事件报道过多次,不少事件作案手法类似,有些甚至是完全一模一样。骗子一般通过盗取他人的微信头像或微信照片等资料,“画皮”成他人,通过其他微信号进行诈骗或发布色情信息。“由于微信头像、昵称可以随意更改,无需进行任何验证信息,不法分子可以盗取照片后,使用一模一样的微信昵称,便可以冒充他人行骗了。”@“无言以对”告诉记者。

那么,网友平时在使用微信时,是否会注意对自己发布的照片进行保护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网友,其中一部分网友在朋友圈里发布照片时会注意设置权限,避免被盗取照片、从事不法行为。他们认为,在发布照片时注意安全,或是尽量少发私人照片,不法分子想盗也没办法。“‘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的功能我有关掉,在朋友圈发布私人照片都会分组可见,因为总感觉如果不这么做,照片会被人盗取用作非法的用途。到时该哭的是我。”@“东”说。“微信号与QQ号有关联,如果QQ里面的照片被盗用,也可能被用于微信诈骗,所以我觉得还是别轻易上传私人照片为好,这样就不会让‘有心人’钻空子了。”@“小木”说。

然而也有部分网友坦言,平时在微信上发布照片时,并没有太多在意对照片的保护。“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又不是一定会盗取我的照片从事不法行为,机率很小。”@“欣心”说。

采访中,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其实在微信上发布个人照片不是不可以,但是应该注意设置权限,不让陌生人轻易可以看到私人的照片,不要让微信变成“危”信。

网友观点 网上发布个人信息要有防范之心

@我行我素:当今社会,社交网络平台极其发达、方便,大部分人都热衷于在社交网络上晒自拍、晒生活,分享不同时刻的心情、想法,因此少有网友对个人信息严加保密的。个人照片和信息发到社交平台后被他人盗用的事是时有发生的,但发信息的本人却很少知道个人照片、信息被盗用的。社交平台用户何其多,要多凑巧才知道自己信息被别人盗用。基本上被盗用后,自己本人是不知道的,除非卷入的事态影响大,才后知后觉。

@浪迹天涯:有的网友热情、大方,喜欢交五湖四海的朋友,而有的网友只喜欢经营自己熟悉的小圈子,因人而异。我建议,网友都要有一颗防范之心。例如在微信平台,对于自己所添加的好友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才去添加;而欲添加自己为好友的陌生人,更要通过相关验证等步骤才添加。同时对个人照片及信息等要注意隐私保护,要设置分组可见,同时不允许陌生人查看自己朋友圈的十张照片。

@一生有你:社交平台是一把双刃剑,它为广大网友提供了便利,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这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信息,去实施诈骗、造谣、传播负面或不健康信息。这些人无孔不入,即便你有防范之心,稍有不慎,个人信息就被盗用了。希望社交平台的运营商能建立完善相关保密、投诉、追责机制,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即使利用他人信息实施不法行为,也能进行投诉、追责。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更多眼光投放在社交平台上,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提高震慑力,多管齐下,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逃,受到应有的惩罚。

律师观点 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 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针对上述事例,记者联系了广东创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他表示,如果盗用他人私人照片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他人财物的,如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仅是盗用他人私人照片,并未使用盗用来的照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则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

刘斌指出,当前社交网络上,比较普遍存在的情况是通过盗用他人的信息,进行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信息,导致诈骗发生后原先信息发布者遭受他人投诉,给原先信息发布者造成麻烦。对于涉及个人详细信息、隐私的照片、小视频等,刘斌建议不要随便在网上发布,以免被不法分子予以利用。如果出现被盗用的情形,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可以向网络运营商进行投诉维权。如网络运营商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凭借保存的证据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此外,刘斌提醒,在社交网络上,要懂得保护个人隐私,如果对自己照片等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有可能留下安全隐患,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在使用社交软件过程中,对自己发布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网友还需有防范之心,提高自身防护意识,以免给自身及亲属带来麻烦和损失。


【原标题】网上发私照 小心“有心人” 有不法分子盗用网友照片发布诈骗招嫖信息  

【来源】潮州日报

【记者】郑新培



编辑 郑淼鑫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