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放宽业主大会设立条件

南方日报 记者 吴帆  2016-05-26 08:50

连日来,《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部分条款引发多方争议。

据了解,从5月12日至23日,珠海市法制局共收到2份书面意见和80余份电子邮件。25日,珠海市法制局公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对其中最受关注的15个问题进行回应,并吸收采纳了大部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处修改,形成修改稿。

其中,各界反映最多的业主大会设立门槛将降低,以促进业主自治。同时修改稿规定,违约行为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另外,筹备组代表不能进入业委会的规定也被取消。

珠海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布,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要求,也是立法工作中的常态化制度,“征求意见只是立法工作中的一个环节,接下来市民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促进相关法律的完善。”

经仲裁或判决后仍违约将纳入征信系统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业主不按时缴费将纳入征信系统的规定引起较大争议。有市民认为,业主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民事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催缴、诉讼等途径解决欠费问题,不宜通过立法进行行政干预。

市法制局对此回应称,经研究,将欠缴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尚缺乏法律依据,且纳入的前提条件不够明确。但交纳物业管理费是法律规定的业主义务,也是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

因此,根据相关意见以及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相关条文修改为:“对于违约行为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对比先前表述,强调了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这一流程。

“另外还增加了关于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信用管理规定。”

放宽业主大会设立条件

在征求意见中,有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将同时具备交付面积达50%和20%业主联名作为首次设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严于国家和省的标准,增加了业主大会成立难度。

市法制局表示,为便利启动业主大会成立程序,修改稿将上述两项并列条件修改为选择性条件。同时,结合珠海实际,针对有小区或存在交付使用面积较低的情况,增设“首套房屋交付超二年,交付面积达百分之三十以上”也可作为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情形。

条款修改后,只有符合三种情形的其中一种,业主均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一)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的;(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首套房屋出售交付使用超过两年,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筹备组代表也可进业委会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不得被推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意见认为,选举和被选举进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权利,简单地限制筹备组成员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

市法制局表示,鉴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是基于业主身份,与是否为筹备组成员无必然关联,修改稿删除了“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不得被推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限定,同时删除了“一名业主代表的业主数量不得超过三个”的限制性规定。

镇街不直接参与业委会换届

在反馈意见中,镇街部门在业委会设立过程中所起角色引起一定争论。此前,《征求意见稿》规定,业委会筹备组长由街、镇代表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业主推荐及街、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有意见认为,政府履行职能应当主要体现在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上。

修改稿也采纳了上述意见,按照镇街指导、协助村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思路做出修改。修改后的条款规定,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一百八十日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换届选举意见。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改选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南方日报记者 吴帆 通讯员 王伟娜

■其他修改内容

1.删除欠缴物业费、未接受物管行政部门培训、存在失信记录不得成为筹备组成员的限制条件

2.增加“业主已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首次身份认证的,在行使相关投票权时不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规定

3.恢复物业服务用房300平方米的上限;恢复业委会办公用房60平方米上限

4.删除强制加入行业协会的要求以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5.增加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政府采购等柔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的规定

编辑 胡净栋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