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制造校园暴力?这些人最多,大多是临时起意

南方+ 记者 霍瑶  2016-05-26 08:46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根据报告,2013至2015年,广东检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其中,七成为在校的未成年学生,99%为男性。

犯罪主体:多为未成年男学生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以及学校周边地区,由教师、学生或者校外人员针对学生人身、财产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包括暴力伤害、性侵害等行为。

广东检方通过调查发现,广东省的校园安全整体形势良好,近几年较少出现大的恶性暴力案件。

根据统计,从犯罪主体来看,实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即校内学生,约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70%,有640人,性别上99%为男性。其中,14-15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约占21%,16-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约占49%。另有275人为18岁以上成年人对校内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约占30%。

犯罪类型:抢劫和故意伤害最多

广东检方在办案中发现,“校园暴力案件”中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和侵害他人人身犯罪占绝大部分。

据介绍,该类案件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动机单纯。通常是采取非法手段去获取金钱和财物,实施抢劫等校园暴力犯罪,所涉及财物数额也不大,如手机、自行车等;引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事由,多系为琐事纠纷便使用暴力伤害他人身体;寻衅滋事的动机则多是为了寻求刺激。

大多是临时起意、共同犯罪

此外,大多数校园暴力案件,都是共同犯罪,并且还是临时起意,省检相关人士介绍,在抢劫犯罪案件中,在校学生的团伙性表现尤为明显,由于能力所限,个人往往难以实施犯罪,导致他们集结一起,共同实施犯罪。以佛山禅城区院办理的抢劫罪10宗22人为例,有6宗19人属于团伙式作案,占该类案件的六成。

多方原因导致校园暴力发生

报告指出,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深层次的外部原因。

学生自身方面,金钱至上、相互攀比、崇尚暴力、拉帮结派等是主要原因。如中山市廖某(案发时16周岁)涉嫌侮辱罪一案,被告人廖某的女友黄某(未满16周岁)因琐事掌掴被害人方某(14岁),随后被告人廖某发纠集黄某、何某、陈某等7人(均未满16周岁)继续殴打方某,何某、陈某依廖某的示意脱光方某盈的衣服并拍摄录像视频。

学校在管理方面也有所不足:法制教育缺失,教学目标单一,以“唯成绩论”为主导,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家长教育孩子方法不当,缺乏心理关爱也是重要原因。

此外,社会大环境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法商家的推波助澜,如很多的文学作品、音像制品、网络、电子游戏,为了吸引眼球,一味迎合学生渴望交流和猎奇的心理,常使用暴力、色情的内容。一些无良商家为了谋取暴利,将这些暴力、低俗的作品投向社会。学生因为涉世未深、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必要的辨认和识别能力,往往会不加分析的吸收模仿,造成了心理扭曲。有些学生甚至会沉迷于网络,暴力影视、暴力游戏,从体面,着装、语言、行为等多方面刻意模仿,最终发展成恶性案件。政府监管和引导方面的不力也是造成校园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

检察机关登记建档+回访帮教

记者还了解到,对因校园暴力事件引发的犯罪案件,广东各地检察机关实施“检校共建”和“案件回访”,对所办理的在校学生暴力犯罪案件登记建档,由办案人员负责回访帮教,实现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广东“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

2013至2015年,广东检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其中,已提起公诉748人,决定不起诉98人。

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99%为男性

从犯罪主体来看,实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即校内学生,约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70%,有640人,性别上99%为男性。其中,14-15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约占21%,16-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约占49%。另有275人为18岁以上成年人对校内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约占30%。

抢劫和故意伤害超过七成

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41%、37.68%、7.25%和5.80%。此外,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敲诈勒索、故意杀人、抢夺、非法拘禁等案件也有涉及。

团伙式作案多,不起诉率较高

从处理结果看,校园犯罪的不起诉率(18.6%)较高,且判决量刑较轻。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平均不起诉率为4.09%,校园犯罪案件的不起诉率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4.55倍。有罪判决的缓刑率为14.1%,且刑期大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内因外因:攀比、教育缺失、缺乏心理关爱等

其中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深层次的外部原因。

学生:金钱至上、相互攀比、崇尚暴力、拉帮结派等是主要原因。

学校:法制教育缺失,“唯成绩论”为主导,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家长:教育孩子方法不当,缺乏心理关爱也是重要原因。

社会:大环境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法商家的推波助澜,政府监管和引导方面的不力也是造成校园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

【记者】霍瑶 【通讯员】王映 韦磊 王磊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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