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超载校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 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江门日报 记者 张奕维  2016-05-25 11:25

本报5月12日报道了新会区小博士学生培训中心一辆核载14人的学生接送车,竟然载了20多名小学生的情况。记者24日从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交警针对该事件已经展开行动,目前正在对涉事人员和车辆展开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悉,事件发生之后,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连续几天进行调查、取证。5月16日中午交警部门展开行动,将涉事车辆以及相关人员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随后,交警经过多方走访取证知情人,调取相关视频证据,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违法事实。据核实,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新会区小博士学生培训中心工作。5月3日吴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J4×××6”的中型客车,从城南小学、人民小学接送学生。该车核载14人,却因吴某贪图方便乘载了25人。吴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23日下午,交警侦查中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示:《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对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行为的处罚由原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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