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伟楠
2016-05-25 11:14
近日,大涌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时发现,位于大涌镇旗峰路一家五金店内,竟违法储存着大量松节水、工业甲醇、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总量高达2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5月24日,大涌大队对该五金店经理黄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消防部门通报,涉事五金店主要是零售五金配件和化工油漆,店铺面积约为300多平方米,共三层,有员工3人。店铺内只是简单安装了防爆灯,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销售五金的场所之间,仅仅用玻璃进行了分隔,玻璃墙上的一个门,是连接两个场所的唯一通道。店铺内没有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完全不符合储存“危化品”条件。
据该五金店经理黄某交待,平时店里只是摆放一些危险品空罐样品,因最近刚进了一批货,还没来得及送到订货单位,由于怕下大雨,就擅作主张将这些危险品暂时储存在店内。
由于松节水、工业甲醇、稀释剂等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发生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监督人员对该五金店负责人萧某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要求其立即对店内储存的“危化品”进行清理。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大涌消防大队依法对该五金店经理黄某处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5月24日,黄某已被送往中山市拘留所正式执行拘留。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李剑均 阮瑛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