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人员拍照不肯解释 车主冲动引发纠纷

南方+  2016-05-25 08:56

记者昨日从拱北司法所获悉:近日,车主孟某在拱北某汽车站前的出租车通道违规停车,被执勤人员张某发现后拍照留证,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到驻口岸派出所调解室要求调解。

在调解中,张某称他执勤时看到一辆小轿车开进了出租车通道,下来两人后,车就开走了。按规定小轿车不能在出租车通道内停车,于是他就过去拍照留证。过了一会儿,小轿车司机孟某走到他面前,质问他为什么要拍照,因张某没有理会孟某,孟某就动手想抢他的相机,两人发生拉扯。

孟某则称,当时他载着妻子和女儿来到车站前,妻子和女儿下车后,他就开车走了。过了两分钟,他接到妻子的电话,说他被拍照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拍照,于是,就回去问问。

张某说,在出租车通道前有交警标志,其他车是不能通过的。但孟某进来仅是停车下客,且两三分钟时间就离开了,虽为他拍了照,也只是留个证据,并不会处罚的。

孟某则说,他没有看到有什么标志,这是他的错误,只是当时问了张某几遍,但张某始终都没有理会他,所以他才生气并做出抢相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孟某接着向张某道了歉。

看到孟某的诚意,调解员劝说张某不要再追究了。张某考虑了一阵子后,感觉身上没受到什么伤害,就说可以不追究,但要看看相机有没有出问题。他为相机检查一会后,认为相机完好无损,遂同意和解。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张某和孟某达成和解,对此事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调解员分析:综观本次纠纷的原因,一是孟某在开车时没有留意附近环境;二是张某在孟某多次追问下没及时作出解释,才引起该本不应发生的纠纷。幸好双方在调解员的疏导下,能迅速地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并及时释放出善意,使纠纷及时得以解决。(珠海特区报 马涛)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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