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为44岁男子捐献器官,系汕尾城区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南方+ 记者 曹斯  2016-05-21 19:39

21日,44岁的彭先生,因突发重病在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被确认为脑死亡。根据患者家属无偿捐献器官的意愿,当天下午3时许,在广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专家为彭先生完成了器官捐献。据了解,这是汕尾市城区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因患脑动脉瘤破裂,导致脑死亡

据介绍,彭先生家在汕尾市,现年44岁。此前,他在工作时突发不省人事3小时,入院检查提示右侧大脑大面积脑梗、脑疝形成,病情非常危重。医护人员积极抢救,却无回天之力。最终,他因患脑动脉瘤破裂,导致脑死亡。

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外,彭先生的家人看到关于器官捐献宣传资料,便有了无偿捐献家人器官的念头。他们说,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亲人的生命永续,造福社会。

医生了解情况后,马上向医院有关负责人反映并与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国内器官获取组织(OPO)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联系。

20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派来的专家对患者进行脑死亡判定,患者家人经慎重商议决定捐出亲人的有用器官。为确保器官捐献的正规和合法,按照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的规范和流程,专家启动了捐献工作程序,与彭先生的家属完成了捐献手续。

患者家庭的善举,值得敬佩

当晚23:30,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紧急会议。会议持续至5月21日凌晨3时许,各委员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捐献器官相关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专家一一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

21日下午3时许,在广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的专家为彭先生完成了器官捐献。医院为捐献器官者举行了告别仪式,为逝者默哀3分钟,场面庄严肃穆。

据了解,这是汕尾市城区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潮汕地区向来观念比较传统,患者家庭的善举,值得敬佩。一个人自愿捐献器官,用以挽救他人的生命,造福社会,这是社会慈善事业的最高、最彻底的形式之一。愿他一路走好,让生命之光延续。”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余健儿说。

【通讯员】黄建军 【校对】叶剑华


编辑 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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